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作者:蔡泽杰

广悦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各类工程项目、企业生产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亦频频见诸报端。

2017年3月25日8时许,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地段的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发生一起天面施工作业平台坍塌事件,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2017年7月22日18时07分,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坍塌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47.73万元;2018年4月3日,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化工区的久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发生燃爆事故,造成2人受伤;……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仅带来惨痛教训,部分事故责任人员也因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锒铛入狱。

重大责任事故罪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业务过失类犯罪,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罪名。近期,笔者也正在办理当事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案件,本文结合刑法条文、司法解释及广州地区裁判文书情况,拟对本罪进行粗浅的分析。

本罪的立法及司法解释概况

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首次明确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1997年《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沿用了1979年《刑法》的相关规定。2006 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其第一条就是修改、补充了刑法有关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规定,与1997年《刑法》原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相比,扩大了犯罪主体。1997年《刑法》原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的上述规定,犯罪主体范围较窄,对大量存在的个体经济组织、无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或者包工头难以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必要扩大该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规定,将《刑法》原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7年2月28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犯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做了若干解释,对犯罪主体、犯罪情节等均做了细化规定。

201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11】20号),就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制定了相关意见。该意见明确了高度重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原则,并对情节特别恶劣进行了细化规定。

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法发【2015】12号),规定了既要从严惩治相关责任人员,也要从严惩治背后涉及的贪污贿赂及职务犯罪。同时,明确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被告人的财产应当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2015年12月14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取代了2007年的《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将“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认定为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将“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另外,还规定了一些从重、从轻处罚的情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广州地区本罪判决情况

在“裁判文书网”输入重大责任事故罪,并将审理法院设置为广州地区法院,共得到裁判文书89份,其中一审案件为86件,二审案件为3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在89份判决中,白云区以60份判决位居首位,这和白云区存在大量城中村自建房违规施工的情况密切相关。在上述60份判决中,大多数是农村自建房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从案件数量上可以看出,白云区法院的法官自然对审理本类案件是最有经验,其中杜玲玲法官以12份判决书的裁判量居首位。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在89份判决中,显示辩护律师姓名的判决一共有39份,辩护率达到44%,在刑事辩护全覆盖全面普及前,该类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率相对一般案件较高。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在89份判决中,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的案件有81件,缓刑率高达91%。这与本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且一般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节是分不开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广州地区判决情况看辩护策略

小结

重大责任事故罪作为生产活动中的过失犯罪,在广州的判决数量不算太多,适用缓刑率较高。律师接受委托,作为此类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争取司法机关认定自首情节、促成与被害方的赔偿并取得谅解,是较为稳妥且卓有成效的辩护策略,这将为争取被告人缓刑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然,每个案件各有不同,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多听取该生产领域相关专业人士意见,亦是律师辩护工作的根本。只有充分挖掘案件的辩护点,才能最大程度地为被告人争取合法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4-10 16:01
下一篇 2024-04-1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