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晨练被保安打伤,工会奔波一年维权

退休职工晨练被保安打伤,工会奔波一年维权

3月8日,南京一单位年过七旬的退休职工老高,将一面绣着“漫漫一年维权路、工会之家暖人心”锦旗送到自己单位的工会,以此感谢工会在退休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后,主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法,针对职工诉求持续近2年时间“应援尽援”,既诠释了企业的精神和文化,又提升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社会了稳定。

据介绍,2015年9月27日清晨,该单位退休职工老高来到位于南京东郊某园晨练。晨练休息时,他习惯性摸出一支香烟,刚放在嘴上就听远处传来不准吸烟的叫声。虽然老高把尚未点燃的香烟重新塞进了上衣口袋,但此时,一位身着便装约1.8米的大汉突然冲过来,用手指指着老高的脸大吼。如此粗暴的做法引起了老高的反感,他当即指出对方不足之处。没想到,该男子竟然突然挥起拳头,猛然击打过来,正中老高的右眼,致使70多岁的老高一头栽进路边的草丛中,右眼鲜血也夺眶而出。见此情景,旁边两位晨练老人赶紧制止男子的行为,并帮着把老高扶起来,同时帮着报警,一起到派出所作笔录,陪同到医院医治。

经过医治后老高再次回到派出所,并出示了当天的诊疗发票2300元。因老高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症,这次受到重力击打造成眼球出血,医生建议休养、观察一段时间后,再作进一步治疗。而闻讯赶到派出所的某园办公室主任,在了解情况后爽快地表示道歉赔偿都没问题,待该单位忙完国庆旅游活动后,双方再沟通处理此事。

然而,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老高没有接到道歉和赔偿电话,对方根本就不跟老高联系,再跟派出所沟通,办案民警一直在忙。无奈之下,老高只得向自己单位的工会求援。为给自己退休的职工讨回公道,不擅长法律专业的单位工会工作人员和老高一起,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2016年2月,在工会的指导下,老高来到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法医办,做了有关眼睛的伤残法医鉴定;同年3月20日,法医鉴定报告确定:老高的右眼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工会工作人员就与老高一同赶到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民警告诉老高,他送达的法医鉴定报告无效,需要在派出所的指导下重新做。

为此,工会工作人员又专门拜访了法律援助律师江苏正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谈春生,在得知男子打人致伤是职务行为,其单位要负责赔偿,以及涉及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后,工作人员又及时跟老高沟通。经过了解,如果老高的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系是否构成犯罪的分水岭,行凶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此案属于自诉案件,即老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获得医疗费、护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等赔偿。

经过工会人员坚持不懈地为老高依法维护权益,终于给处理工作带来转机。2016年10月中旬,某园方相关领导在民警的陪同下,来到老高家中,表达了迟到的歉意并请予谅解,同时赔偿老高前后两次医药费以及各项开支4.5万元。 陈广宏

(编辑: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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