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土左旗检察院案管部门积极采取防控措施 有效应对疫情

当前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案管部门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疫情,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前来办理各类业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我院案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院及我院党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部署要求,根据上级院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怎么办?

一、案件受理。坚持疫情防控第一,防疫期间,倡导电话、网络提前预约受理案件。办案单位移送案件材料、法律文书等,可通过邮寄纸质和电子卷宗光盘的方式进行,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与我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做好接收和流转工作。除特殊情况,案件移送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移送的电子卷宗应制作规范,确保目录、内容完整一致。

二、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防疫期间,律师和当事人等仍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通过身份验证后,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开展辩护代理网上预约等工作,工作日也可来电咨询。

三、辩护与代理。原则上,律师、诉讼代理人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电话方式预约办理,由我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审核身份后,现场办理。防疫期间,律师申请阅卷、申请提交证据材料、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等事项,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提交,案管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反馈。

四、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及时告知我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由负责案管工作的第三检察部配合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五、对于确需实地办理业务的,请提前与我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联系,我院将安排专人负责,减少中间环节,推进“一站式”服务。

专人专柜,全员防疫 确实把好案件窗口关

专用柜台。我院案管部门严格落实上级院在防疫期间的有关要求,案管大厅指派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并设立案件受理、移送专用柜台,柜台入口配备指示牌、体温计、登记册及防疫消毒设施,严禁无佩戴口罩人员进入通道。

安全防护。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严格执行防疫期间各项措施,加强案管窗口人员的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专人处理防疫期间律师预约、涉案财物清查等工作,并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严格履职,加强防疫期间案管业务

自1月31日到2月5日,案管大厅在防疫期间已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材料4件33册,全部通过受案专用柜台接收,由案管专人对公安机关移送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对案卷材料进行消毒处理,符合受理条件后登记录入放入消毒柜通知业务部门取卷。通过这些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接触。

目前,除律师接待工作因防疫原因避免人员接触无法现场办理外,已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引导律师、诉讼代理人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各项预约业务。现流程监控、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均正常有序进行,确保防疫期间案管工作、防疫两不误。

通过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兼顾业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案件管理中心

案管大厅联系电话:8152914

邮寄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 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收

12309中国检察网

网址:www.1230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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