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案检察院撤诉-周律师案例选

强制猥亵案检察院撤诉-周律师案例选

【前述】

本起强制猥亵案例检察院提出公诉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后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甲是一名教师。2017年6月,其因牵涉一起强制猥亵案被刑拘。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该案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甲家人找到周智文律师为甲辩护。

周律师察觉到本案主要的指控证据为事主两夫妻及录音。甲一直均对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认为录音是在事主两夫妻威逼利诱的情况下录制的。周律师会同家属积极收集对甲有利的证据,提出了本案的多处疑点。通过出庭辩护,争取到法院认可,本案认定甲构成强制猥亵罪的事实存疑、证据不足。

法院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后检察院撤回了对甲的起诉,并作出对甲不起诉的决定。甲被无罪释放,后获得了国家赔偿。

【辩护方案摘录】

周律师就本案证据之间存在的诸多矛盾之处提出质疑,提出了案件多处疑点,并收集了多组相反证据予以证实。主要辩点梳理如下:

一、详细分析了本案关键两个录音证据,存在大量威胁、引诱言语,甲是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作出的有罪陈述。对录音中的10多处威胁言语进行了详细摘录,呈现给法官。

二、详细陈述教师工作对甲的重要性。反证事主乙以让甲丢掉教师工作相威胁,是可以达到威胁甲自认强制猥亵的可能性。

三、用表格展示,详细比对甲与事主乙、甲与乙丈夫丙、事主乙与其丈夫丙对案发经过的陈述,指出多处陈述不一致的地方。

四、对事主提供的物证提出异议,认为衣服外套、裤子的来源不明,不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五、分析事主乙及其丈夫丙所作陈述存在诸多自相矛盾之处。

六、提出本案八大疑点:1、事主陈述的作案经过存疑;2、不排除事主是自愿和甲发生一些暧昧事情的可能性;3、作案地点在人流较大地方;4、事主是清洁工,工作较忙,甲也缺乏作案时间;5、事主3次被侵犯却没有呼喊,且多年后才报警;6、不排除事主老公得知事主与甲的暧昧关系后,才要求事主报警;7、甲师德优良,教学成绩出众;8、甲夫妻生活正常,是个对家庭有责任心的人。

【检察院撤回起诉】

检察院经2次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指控甲涉嫌强制猥亵罪,起诉至法院。法院经2次开庭审理本案,周律师为甲出庭辩护,均作无罪辩护。合议庭将本案提交至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法院最终认为检察院指控甲构成强制猥亵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检察院研究后决定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同意检察院撤回对甲的起诉。后检察院以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甲不起诉。甲被无罪释放,后获得了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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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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