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5个集体4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日前,司法部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新疆19个集体、25名个人受到司法部表彰,其中包括乌鲁木齐市5个集体、4名个人。

此次获表彰的乌鲁木齐5个集体分别为: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新疆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分别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此次获表彰的4名个人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炉院街片区司法所所长张静、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新疆恒正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负责人曹雯轩、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立案部部长马晓燕,4人分别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乌鲁木齐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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