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套路贷,被判刑,一点都不冤

最近一则新闻,甚是引人注目,安徽省高级法院对一名普通律师吕先三进行宣判,这位律师主要涉及“套路贷”被判刑。

40岁的吕先三,2018年前后,他因代理民事案件卷入合肥一起涉黑团伙“套路贷”刑案,职业生涯就此触礁。2019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吕先三有期徒刑12年,吕先三上诉后,2020年8月25日至30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控辩交锋持续六天两夜,未当庭宣判。

律师参与套路贷,被判刑,一点都不冤

让人深思的是,这位律师通过远程视频向法官最后的申辩:“我按照证据代理案件,有什么错,又有什么罪?”

听起来这句话,非常有道理,按照他的意思就是,我不过是顺水推舟的代理案件,至于其它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应该说,看起来这个没有毛病,在很多人印象当中,律师就是为官司而生,谁给我钱,我就为谁辩护。至于,这个案件的性质本身,是不是丧尽天良,是不是对受害者造成重大影响,又或是对社会造成冲击,一律不在很多律师考虑的范围之内。

因为律师在打官司的时候,看的就是结果,你给我钱,我就给你把官司打赢,输赢才是律师最关注的。有些律师,将从不打败官司视为职业生涯的重大成就,打官司胜率越高,就会有更多的人去找他打官司。

律师参与套路贷,被判刑,一点都不冤

越有名的律师,越值钱,关键现在的律师不仅是以件收费,还按照整个官司涉及的资产金额进行提成分红,赢了按照比例拿钱,输了就拿基本服务费。在金钱至上的时代,律师当然喜欢打涉及金额巨大的官司,不愿意打小官司。

这种情形下,可想而知,“套路贷”成为很多律师的香饽饽,毕竟这里不仅有黑社会团伙保护,赚的是弱势群体的钱,很多受害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背景,也没有什么社会影响力,更没有钱的,大多数要么被诱惑进“套路贷”,要么是不得已进入“套路贷”。在律师眼中,这种钱太好赚了,也太好拿了,毕竟“黑社会”希望通过律师合理合法拿到钱,就不会对律师下手,甚至还保护律师。而律师,也借着“黑社会”势力欺负其他人,也不是不可能。

作为一名律师,这位律师可能比较倒霉,在其同行眼里,是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的小律师,因为可能他只是其中一个,别的律师说不定也做了,只是没有被逮住而已。据我国数据显示的,大多数高利贷都有不少律师发各种律师函的,不在少数。确实,他觉得委屈,觉得没有错,可是他明知道这个案件的性质,是在残害他人,就是典型的作恶。

律师参与套路贷,被判刑,一点都不冤

作为一位律师,就应该有不作恶的职业操守,你可以赚钱,但是请注意不要知法犯法,钻法律的漏洞。确实,你能赚钱,但是因为你的案件造成受害人蒙受巨大不白之冤的时候,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深远。想想当年的彭宇案,律师确实打赢了官司,但是从此社会再也没有人愿意去扶老人过马路的好人好事。

对于这种律师,从法律层面确实没有太多的法理依据,因为我国法律是大陆法系,相对比较滞后,没有陪审团制度,不能及时跟进时代。在某种程度上,很难考虑到社会道德层面,这也是我国法律目前面临的一个现实困境,一个个钻法律空子的人,违背社会道德和良俗,却不受到法律制裁,让整个社会风气变得浮躁。因为这样会助涨更多的人选择钻法律的空子。

这一次,希望对这样的律师,进行严惩,以儆效尤,让很多律师枉顾社会道德和良俗,只为金钱打官司的风气有所改变。他被判刑一点都不冤,判刑12年,对于很多受害者来说,觉得有点少。因为他在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坏人,毒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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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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