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区鑫新妇产医院普法教育

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讯 呵护女性健康鑫新从心开始!

【普法教育】

2020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并对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等民众关切的问题也做了相关规定。

上党区鑫新妇产医院普法教育

2020年6月12日下午,上党区鑫新妇产医院为了减少医患纠纷,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加强医务人员法制教育,确实保障医疗安全,使广大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因此特邀请著名律师、医学法律顾问___张志文律师给全院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

1.将医院定义为公共场所,明文规定暴力伤医的法律责任。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2.健全院前急救体系,规定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3.保护患者个人健康信息被纳入法律,泄露个人健康信息将被依法惩处。

另外,张主任通过许多案例阐述了“侵权责任法”中①医疗纠纷常见原因②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③医务人员重点注意的问题。案例教训深重,我们受益匪浅。

“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患者(公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在努力!(陈雪平 王改香)

(责任编辑: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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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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