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支香烟,律师被停止执业

给犯罪嫌疑人递了一支香烟,执业多年的律师被给予停止执业数月的行政处罚,这并非个案!

2018年,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递给了对方一只打火机和一支香烟,并在犯罪嫌疑人点燃香烟后将打火机要回。在递给犯罪嫌疑人第二支香烟时,被看守所值班民警发现。事后被给予停止执业两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北京京大(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的过程中,将一包香烟和一支打火机用纸张掩盖后交给犯罪嫌疑人,后被看守所民警查获到犯罪嫌疑人藏匿在身上的违规物品。事后被给予停止执业四个月的行政处罚!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

律师执业警示:为犯罪嫌疑人传递打火机和香烟的行为属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管理规定所禁止的行为。

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严格遵守监管场所规定,不得违规传递物品或文件,妨碍、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因一支香烟,律师被停止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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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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