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女子惨遭家暴要求离婚法院却判“不离” 因为啥?

河南商报记者孙科

通讯员鲁维佳

日前,演员蒋劲夫在微博上发文,承认家暴。11月2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随着该热点事件的发酵,家暴一时间成为热词。

遇到家暴时该怎么处理?如何正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妨来听听法官和律师的建议。

讲述

经朋友介绍,她与相识半年的人结了婚

家暴不仅仅出现在公众人物身上,一些普通人也有这样的经历。平顶山85后的婷婷(化名)深有感触。

2011年2月的某天,她与前夫阿伟(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第一次见面,认识半年多后,两人结了婚。2013年11月,他们的宝宝出生了。原本以为家庭会更幸福,可让婷婷没想到的是,她的不幸才刚刚开始……

婷婷说,2014年4月,因为和婆婆在小事上有些争吵,阿伟第一次动手打了她。事后,阿伟道了歉,并表示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不过,阿伟的承诺没有兑现。

一年后,婷婷和阿伟闹矛盾,住到了娘家。有天,婷婷回家却发现打不开门了,“当时,我跟姑姑在一起,她打电话给阿伟斥责他做得过分了,可两人却吵了起来。”随后,阿伟回到家,在楼道里就动起手来。“他揪着我的头发,头上露出了5块头皮,流了很多血,还把我和姑姑从楼梯上踹了下去,栏杆都撞断了。”那天她们报了警,然后被送往医院。从那时起,婷婷下定决心要离婚。

困惑

第一次去法院离婚,法院为何通常判“不离”

几个月后,婷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不过,当时法院并没有判决二人离婚。“法院认为我们感情没有破裂。”婷婷说。

2017年3月,婷婷再一次提起诉讼,而这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随后,阿伟又上诉至平顶山中院。最终,经过调解,双方离婚。

在婷婷的离婚官司中,她一直有一个困惑,自己当初手里有很多证据,为什么法院没有判决离婚?

“基层法院一般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的考虑,很多时候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据郑州一基层法院法官介绍,判决下来后,可以给双方一些冷静的时间,防止他们因冲动而离婚。

这名法官表示,第一次判决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不过,再起诉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

支招

民警:碰到家暴先报警法官:要注意保留证据

据郑州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介绍,遭遇家暴无处可去后,可以前来求助,中心可以对暂时不愿回家的妇女提供临时性庇护。

郑州市公安局一民警表示,遭遇家暴,要记得第一时间报警。一方面,民警的出现,会减少弱势一方再次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了出警记录,以后打官司可留作证据。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提醒,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注意尽早、及时、全面地保留证据,如施暴者辱骂、威胁的短信、邮件,以及验伤病历记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向妇联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求助、报警的证明或书面记录,施暴人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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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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