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四大职业的比较

法律四大职业哪个更具魅力?

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有近百万人参加司法考试,前三次考试共有6.64万多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法官19万多人,检察官14万多人,律师11万多人,公证员1.3万多人,但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仍存在很大缺口。 

    律师行业总体收入最高 

  国家司法考试至今已经举办了四次,前三次考试近7万人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按照以往比例今年也将有2万人左右取得证书。司法考试是一大难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果选择自己理想的职业也是至关重要的。笔者对本地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110人进行了调查:其中就业于法院系统34人,检察院系统30人,从事律师行业21人,公证行业1人,其他类别24人。另外,在对未从事法律职业的24人进行关于“你希望进入的法律职业部门或行业”问卷调查时,其中回答“法院系统”的14人,回答“检察系统”5人,回答“律师行业”3人,回答“公证行业”0人,回答“政府、企业或公司法律部门”2人。从调查可以看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就业形势基本良好,98%的人都有自己的固定职业,但是通过调查得知有20%的人对自己目前的职业不满意,大部分为新入行的年轻律师。 

  自2002年开始,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且只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这四大法律职业。目前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与现有司法体制中的人事制度、司法队伍现状和相关法律等还存在矛盾,四大法律职业之间以及职业内部还存在人才、收入分配不均等现象,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仍然缺乏。 

  从社会地位来看,法官、检察官影响力位居首位。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法官、检察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上更为人们所尊敬和崇拜。但是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早期进入司法机关的大部分都为非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国法官、检察官总体素质并不是很高,这种现状需要大量优秀法律人才的补充进去,而由于现有司法机关编制基本趋于饱和,法官、检察官实行的又是职务终身制,司法机关人员出口也不通畅,导致优秀法律人才无法进入司法机关队伍中来。现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补充大部分地区采取省级司法机关统一组织招考,每年全国各法学院共有10万左右的毕业生,由于招考机会有限以及现有编制限制,最终进入司法机关的只是很少一部分,大部分迫于无奈只有进入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行业。律师行业经过几年的体制改革,我国律师已经从国家法律工作者转变为普通的社会法律服务者,失去了“国家”的那层光环,但是在取得资格证后因为其进口比较宽松,近几年律师数量增长很快。公证行业相对于其他三大法律职业来说影响力较小,大多数人对公证行业缺乏了解,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很少考虑选择从事公证员职业。笔者所在地区原本共有三名公证员助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有两人通过招考进入司法机关,另外一人是由于招考成绩不理想而未能进入司法机关。在早期时,公证机构是代表国家实施公证证明活动,单位性质为国家行政机关,公证员也为国家干部,但是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公证体制进行了改革,公证机构也同样失去国家机构的性质,成为独立承担责任的证明机构。目前相当一部分公证员都为国家机关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这种现象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公证法》生效后,公证机构将和国家机关彻底脱钩,大部分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证员肯定将不愿意继续留在公证机构工作,这就很有可能导致公证员数量短期内的巨大缺口。 

  从经济收入来看,律师行业总体收入远超其他三类法律职业。据统计,全国律师每年业务总收入在90亿左右,律师人均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而北京律师人均年收入则达到26万元。全国法官的年收入平均在1500多元左右,北京市在2004年以前普通审判员年收入在9万多,2004年北京实行“阳光工程”的工资改革后,许多高工资的法官收入减少了近一半。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工资标准是一致的,只是在其他补贴等方面有所差异。公证员平均工资在1000多元左右,公证员在社会地位逊色于司法机关,在发挥自我上又不如律师职业,也因此导致了其吸引力低于其他三大法律职业。但是目前公证员收入还是比较稳定的,工作压力相对也不是很大。随着《公证法》的颁布实施,公证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逐步提高,面对其他法律职业存在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公证员职业会成为很多持证人新的选择。 

四大职业谁更具影响力?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法官的工资和律师相比拿到的绝对是低薪,但是笔者从调查中发现,希望从事法官的人数比例却远远高于愿意从事律师职业的比例,特别是持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年轻群体。笔者对参加2005年司法考试中未从事法律职业的100名考生进行了法律职业调查询问,其中54人选择的答案都是“法院”。为什么经济收入和择业愿望会成反比呢?从律师平均收入来看,律师职业属于一个高收入群体,但是律师行业却存在一种“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利益格局。虽然全国律师年收入总数高达90亿元,但是70多亿被20%的律师所拥有,剩下的20亿却要由80%的律师来分割,律师收入严重“贫富不均”。目前我国法律服务市场还不够规范,律师权利保障制度也不够健全,律师业务竞争相对激烈,这些种种原因导致很多持证人不敢轻易踏入律师行业。对于刚刚新入行的律师来说,每月只能拿到不足千元的工资,而且每天的工作非常辛苦,除去各种必需生活消费就所剩无几了,更重要的是心理所承受的巨大压力。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小田,在毕业当年就通过司法考试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并满腔热情的选择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但是,律师的艰辛让小苗没有料到的。在1年多的时间里,他每天都是疲于寻找案源,由于社交面不广,能联系到的案源非常少,并且自己还不能独立代理案件,每月收入都没有超过500元,工作中心理压力非常大。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感觉自己的情况依然变化不大,所以在今年本省检察系统招考工作人员时,他进入了一个区检察院,现在每月他有着近千元的固定收入,一年后将能拿到1200多元左右,并且还享受着住房、医疗等方面的补贴。司法机关对于大部分刚出校门的学子有着相当大的吸引力,但是律师职业相对于法官、检察官职业也有自己的优势。律师职业工作自由度大,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潜能和展示自己,这种职业特点对于喜欢挑战精神的人来说是一个巨大吸引力。近几年司法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入,社会法治环境和律师执业环境也得到逐步改善,律师职业的吸引力也正在逐步得到增强。 

  从法律人才地区分布看,西部法律人才流失严重。据调查,西部许多地方的基层法院、检察院面临着法官检察官断层、人才流失的严重困境,很多基层法院、检察院只有3到4名法官或检察官,一方面司法机关人员大部分不能通过司法考试,另一方面通过司法考试的不愿意到基层法院。但是相比之下,西部律师紧缺现象更为严重,目前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具有律师资格的很少有愿意留在西部不发达地区执业的。法官、检察官人才流失主要是由于生活条件的艰苦,律师不愿意留在西部执业并不仅仅是因为西部条件艰苦,还有市场需求的问题。我们很多人喜欢用人均拥有律师数来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我国律师存在巨大的数字缺口。西方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律师数之所以达到很高的比例,这是和他们具体国情分不开的。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全民法律意识不高,法律服务市场需求还很狭窄,法律服务需求量远远低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试想想在贫困的西部很多人还在为温饱挣扎,哪里还有精力和金钱聘请律师享受法律服务?西部公证行业发展落后原因也在于此。西部法律人才流失问题其实也属于人才正常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这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只是这种完全市场化的人才流动不利于法律职业部门的健康均衡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对此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通过西部法律人才援助计划、降低西部司法考试门槛等措施,逐步缓解西部法律人才需求压力。 

另外,我国目前在法律职业人才选用上还是各自为政,未形成统一的法律人才任用机制、法律职业培训制度和法律职业交流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未来司法考试整体制度努力的方向。随着国家司法考试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会为广大法律职业人才提供更好的施展平台,真正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后记:许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于对我国法律职业现状不熟悉,不知道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法律职业,所以仍在法律职业的大门外徘徊。笔者正是想借助本文使广大持证者对我国法律职业现状有所了解,从而对自己的择业有所借鉴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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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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