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检察院首次邀请律师参与,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近日,柳州市检察院首次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工作,在律师到场见证和促成下,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当场达成了和解息诉协议。拿到补偿,申诉人激动地紧握办案检察官和律师的手不放,说:“好在有你们这些好心人帮助我们拿到补偿,我们很高兴,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柳州市检察院首次邀请律师参与,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申诉人与律师握手表示感谢

柳州市检察院首次邀请律师参与,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被申诉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案情回顾:2013年10月13日,患有精神疾病的融安县某村村民杜某辉酒后到本村曾某秀的商店赊烟遭到拒绝,杜某辉为此与曾某秀的哥哥曾某军发生争执并扭打,杜某辉手持剪刀将曾某军的左手背和左下眼部捅伤。一边躲避袭击,曾某军一边向开摩托车路过的曾某球求助。在抢夺剪刀过程中,曾某球打了杜某辉两巴掌、脚踢了其右边膝盖,致杜某辉右侧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杜某辉为轻伤,曾某军为轻微伤。融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曾某球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因要求曾某军、曾某球补偿6万余元治疗费用的诉求未得到满足,杜某辉的家人因此到柳州市检察院进行申诉。

柳州市检察院首次邀请律师参与,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柳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经调查认为,案件双方当事人是街坊邻居,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和扭打,进而造成人身损害,一方面患有精神疾病的申诉人存在伤人起事的行为,另一方面被申诉人在相互扭打过程中的确造成了申诉人身体损害的事实。为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修复社会关系,确保案结事了,同时也防止极端事件发生,承办检察官及时组织召开刑事申诉调解会,召集当事人双方进一步沟通协调。受邀前来参加调解会的广西通华律师事务所江波律师作为见证人发表了意见,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息诉协议,申诉人当场获得和解补偿金1.3万元,和解息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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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郑万达主持调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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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波参加调解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实施意见》(中政委〔2015〕16号)(节选):“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具体任务是: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柳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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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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