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当代中国刑事辩护高级论坛”回顾|林维教授作主旨演讲

2023年4月15日,首届“当代中国刑事辩护高级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

首届“当代中国刑事辩护高级论坛”回顾|林维教授作主旨演讲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机遇与挑战:新时代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由当代中国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林维教授出席并作主旨演讲。

林维,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主编。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数字中国研究院院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并被评为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首届“当代中国刑事辩护高级论坛”回顾|林维教授作主旨演讲

以下是演讲内容。

非常高兴参加这样一个会议,我过去一直是兼职的执业律师,直到2015年,我到最高人民法院挂职才不再做律师。我过去长期在李贵方主任那儿,一直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还曾被评为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后来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好像是名单里唯一的一个兼职律师,我特别高兴,现在也特别希望能再有执业的机会,能在法庭上跟检察官进行控辩斗争。

刚才听了前面各位领导、老师的讲话,我讲的也不会再超过他们,因为大体上都是这些问题,所以我就讲讲我听了各位领导、老师讲话之后的学习体会,讲讲我的心得和感受。新清老师讲为什么法治越来越进步,刑事辩护却越来越难?我觉得刑事辩护越来越难,既正常也不正常。刑事辩护越来越难,这本身就是法治进步的表现,因为斗争性加强了,而这种斗争性的加强,本身就是刑事辩护在不断进步的标志之一。

当然这种斗争性的加强可能也要一分为二地看,我觉得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在过去控、辩、审本质上是一家人,曾经律师也穿制服,即便后来律师分离出去了,一家人的意识也还是存在,大家共同配合完成任务,律师对于权利保障的概念也未必会特别的强烈,所以那个时候大家一团和气,自然就不会产生太多的争执。可是现在随着职业角色的分化,律师和法官、检察官法律地位的分化,控、辩、审三方在具体案件中的立场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在控辩的过程中就会产生越来越大的争论。所以现在庭审就是一场打引号的战斗,公诉人会把辩护人看作是异己、是敌人,这样的意识可能会越来越多。

第二个原因,我想可能是我们对同一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分歧,这种分歧,我个人认为也是法治进步的标志之一。因为过去公检法对同一个问题基本保持同样的认识,所以当然也不会发生争论,可是现在对同一个案件,同一个问题,学者之间就会产生很大的争议。学者之间在进行的自由争论,反映到法庭当中,就呈现出斗争性加强的局面。控辩双方对同一个法律问题、对同一个案件的定性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他们之间的理念差异、认识差异就越来越偏离,我想这也是法治进步的一个表现。当然职业共同体要尽可能地达成共识,使得在具体的案件中,有一个相对清晰明确的标准。这是刑事诉讼的整个体制,需要通过案例指导制度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制度来完成。在学术理论上,我们也要通过不断的研究和辩论,逐渐地达成共识,但毫无疑问这其中一定会有不同的观点存在,观点的存在和自由的表达,就是法治进步的一个表现。

第三个我想可能也因为现在法官们越来越焦虑、越来越缺乏耐心了。过去我在最高法院做快速审理,做认罪认罚这些司法解释文件的时候,刑一庭其实有一个很明确的说法,就是所谓的二八定律,要用20%的精力解决掉80%的案件——这个似乎已经做到了;要把剩余80%的精力用来解决20%的案件——这个好像完全没有做到,法官们现在越来越不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去从事庭审工作。像有些涉黑的案件,庭审的时间会特别的长,整个案件延续的时间也会特别的长。在我做执业兼职律师的时候,我做过的最长的一个案子,从头到尾开庭大概延续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一直开到国庆节10月1号的凌晨3点钟才结束。现在的法官可能不一定有那样的耐心,印象中,我发表辩护意见,时间最长的一次大概发表了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当然我提前我声明了希望法官能给予我足够的时间,法官也很耐心,我也很感谢法官。刚才兆峰律师讲到法官只给了他三分钟的时间,我现在已经啰里啰唆了好几分钟,还没太切入正题,这个时长,让刑辩律师怎么可能完整地发表完辩护意见呢?所以我想我们法官的心理也在变化。并且,现在的法官越来越自以为是,把“以审判为中心”理解为“法官说了算”,这也是一个不正确的心态。所以我觉得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越来越需要提上日程,过去我们一直强调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现在职业共同体是否还真实客观地存在,这是一个疑问。

我理解新时代高质量的刑事辩护,首先应该是高覆盖率的辩护,之前刑事辩护的覆盖率其实是相对比较低的,在最近几年国家投入了很多,因此我们刑事辩护的覆盖率正在提高。但是我想这不仅仅是一个高覆盖率的问题,覆盖率高,同时还要求在具体案件里,案件的整个过程都能够覆盖。现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覆盖率是不高的。刑事辩护覆盖率高的同时,也要形成有效的覆盖。我在最高法院的时候看过很多有关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就是在一张纸上用手写了几个字,然后就作为死刑案件的辩护,并不是这个案件没有可辩护的地方,而是因为法律援助的质量实在太差。上个礼拜我到盈科律师事务所去参加活动,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跟我说,他也参加了死刑的援助案件,我说特别好,问给他多少钱,他说给他1万块钱,这比原来要高了一点,但肯定还是低。我想说要想遏制死刑,每一个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报酬至少要翻10倍,一个死刑案件至少要给法援律师10万。我们提倡高覆盖率,但也要更加提倡覆盖的高质量。

其次我认为高质量的辩护应该是一个更加有效的辩护。几位老师都讲到了有效的问题,我想这样的有效性真实地体现在我们的有效辩护策略的选择上。我也注意到一些律师特别爱做无罪辩护,我并不认为做无罪辩护就是不恰当的,但是我想可能还是要客观地看待案件的具体情况,客观地看待提出的问题对于整体案件本身是否能够产生一个决定性的、颠覆性的影响。如果不是颠覆性的,我并不认为一个案件的细节问题,一个技术的细节问题,甚至一个理论上的争议就能够决定无罪,尤其是要更加现实地考虑到公诉定罪率的问题。所以在有效辩护策略的选择过程中,律师们可能需要更加的专业。另外,现在认罪认罚的案件很多,如何能够做到辩护的有效?大量的精力不仅仅是要花在庭审阶段,可能要更多地放在庭审之前的阶段,在策略的选择上面要做出一个更现实的辩护方案。

再次,高质量的辩护,应该是一个更加专业的、精细的辩护。刚才田老师也讲到了,现在律师的生存压力很大,导致很多律师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做,但是我个人认为可能慢慢地,以后律师要做得更专业一点,甚至在刑事辩护范围内也要做一些细分领域。而各个细分的领域要相互打通,比如你是做IPO的律师,我是做证券犯罪的律师,而做证券犯罪的律师,其实有的时候不太懂证券上市的相关事项,包括各种的证券法律;当然做证券上市的律师更不太懂证券犯罪。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我想以后要是能做到专业精细化,在细分领域可能就要做到融会贯通,你既懂IPO上市和相关证券管理规定,同时你又懂刑法;做著作权法犯罪的律师也是如此,你既要懂著作权,同时也要懂刑法。至少能把这个学科在辩护的某一个特定领域里面进行打通,我想这个是特别重要的。

最后高质量的辩护,我想应该扩大地理解辩护工作。律师的战场不仅仅是在法庭上,更在法庭之外。我也注意到每一次有新的法律通过的时候,其实律师界发出的声音不是太大,所以我觉得,律师作为一个相对分散的个体,应该以更加有效的方式,更加有力的方式来督促律协成为一个能够在规则制定的过程当中、在立法的过程当中,尤其是针对一些现象性的问题解决的过程当中,成为一个特别有效的力量。律师在辩护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不是一个个案问题,而是一个现象问题。律师当然需要在个案的审判辩护过程中提出抗争,但是可能更加有效的抗争是通过规则的制定、通过律协和律师界不断地发出声音、通过参与各种各样的学术讨论、通过参与各种立法征求意见、通过参与各种草案征求意见的活动来使规则更加的合理,而不是说仅仅关注自己的个案,能把个案问题概括为一个现象问题进行解决可能会更加的有效。我也特别呼吁,以后在立法的过程当中,能够听到更多律师的声音,而且是作为一个团体而发出的声音。

我理解的高质量刑事辩护,应该是一个高覆盖率的、专业的、更注重规则参与的、更加有效的刑事辩护,这才是我心目当中新时代高质量的刑事辩护工作,谢谢大家。

首届“当代中国刑事辩护高级论坛”回顾|林维教授作主旨演讲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供包括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非诉业务等全面法律服务,内设预防与纠正冤假错案研究院、冤假错案刑事辩护与代理中心、企业合规与反舞弊调查部、公司与基金业务部、刑民交叉业务部、民事争议解决部、知识产权业务部、常年法律顾问部、不良资产处置部等业务部门。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审核,完成了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工作。可为相关证券活动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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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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