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机动车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未经过专业的培训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
一旦遇到情况惊慌失措
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长宁县公安局将严查无证驾驶两三轮违法行为
长宁交警曝光
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处罚案例
案例一
2022年11月16日17时许,黄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Q9XXXE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自硐底镇卫生院沿省道S433往龙头镇方向行驶,17时30分车辆行驶至翡翠路时被正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的民警挡获,经核查,黄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经依法对黄某某进行血检,化验结果显示黄某某驾驶机动车时酒精含量为56.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给予黄某某拘留八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给予黄某某罚款一千五百元处罚;合并执行拘留八天并罚款一千五百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1月27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Q5XXX1的两轮摩托车自长宁镇往硐底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硐底镇南湾街时,被硐底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经核查,李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给予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摩托车、三轮车将会被行政拘留
包括轻便摩托车
交通安全无小事,无证驾驶危害大
驾驶机动车应当
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路行驶
一旦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
将影响您的子女考学
入党、考公务员等方面的政审以及其他诚信
违法成本较高
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从我做起
共同抵制无证驾驶行为
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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