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助推红安乡镇依法治理

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助推红安乡镇依法治理

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来,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加快法治红安建设步伐,中共红安县委、县政府决定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全社会依法办事,以全面提升法治水平。在全县上下形成共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形势下,该所与七里坪镇政府、天台山管理处、火连畈茶场、太平桥镇政府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协议。自签约以来,该所深入基层乡镇,务实提供法律服务,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化解基层矛盾方面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积累了基层政府和乡村社区服务的初步经验。

一、建言献策,当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帮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朴诚勇毅所主要是采取列席聘任单位工作会议,与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座谈、书面问答等形式,做好事前和事中法律指引,为基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使政府行为做到不违法、不越权、程序合法、不侵犯老百姓利益,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新农村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督促依法施政,避免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上访投诉事件发生;了解基层政府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事权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提出适当建议;为基层政府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律事务,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例如,就建设用地审批告知某镇政府和和各村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不能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否则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

二、防范化解风险,当好地方经济发展的前卫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经济组织要想发展壮大,除了决策正确、管理优化,还得有法律支持这个护身符,有法律服务作为前卫,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机制保障。朴诚勇毅所为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主要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乡镇招商引资、扶贫开发、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等方面做好法律辅导,提示法律风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协商,审查或起草合同,促进事后风险化解,尽力减少损失,促进守法经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例如,某镇一企业与外地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时,镇政府出面将一块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该镇参与合作的民办企业,后因种种原因合作未成功,企业拒不交还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律师通过各企业发律师函,告知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因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利用土地,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该企业交还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三、当好基层矛盾的调解员,促进和谐乡村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支持人们理性表决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各级政府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社区措施,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让律师积极参与矛盾预防与化解,在构建和谐社区、和谐乡村中发挥积极作用。朴诚勇毅所律师在为顾问单位服务期间,与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一道,对影响基层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土地集约经营、征地补偿、婚姻继承、医疗纠纷、民事侵权、农村房屋买卖等,反复释法明理,不厌其烦地工作,积极调解私人之间纠纷,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例如,某村两户农民因茶园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该所律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劝导双方按承包文书的记载划清界限,互谅互让,双方最后握手言和;某村村民有两套房产,打算出卖一套房屋给本村村民,其母亲反对,认为房屋有自己的份,不同意卖,律师告知其家人先作析产,留下老人应得的部分,剩下的儿子的房屋可以处分。

四、开展普法宣传,当好基层普法的宣传员

律师作为以法律知识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专业人士,在为基层服务过程中,以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是其天然使命。朴诚勇毅所在为顾问单位服务期间,采取办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主要内容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热烈欢迎,使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平时学法、有事找法、维权用法的法律观念逐渐形成。

五、一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朴诚勇毅所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而是沉下去,接地气,务实工作,注重实效,并不断总结,将工作 中的一些好的思路、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在服务形式上,采取定时上门服务与临时响应相结合的方式 ,每周固定时间上门服务一天,面对面解答群众咨或参与矛盾化解、处理其它涉法事务,其它时间保持通讯联系,有事电话解答或预约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形成台账,不论是咨询、调解、诉讼,还是文书撰写、会议记录等等,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留有资料备查;服务从被动到主动,由浅而深,归纳出针对基层不同类型事务的处置方案、常用文本、典型案例,在熟悉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系统的法律风险预防方案,以便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跟踪收集顾问单位对律师工作的评价,对法律顾问工作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向顾问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汇报,接受考评,不断改进工作。

自担任红安县乡镇法律顾问以来,该所共上门值班260 次,接待法律咨询 426余人次,参与调解纠纷 80余件,起草合同 126份,为基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沉得下去,不走过场,上门服务,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在促进基层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参与基层矛盾化解方面起了积极作用,配合了红安县法治建设工作大局,也提升了自身法律服务水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所的做法将在红安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司法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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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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