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第三届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届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即将届满,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能力和水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公开选聘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届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

选聘方案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聘

法学专家和律师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方案

– 选聘范围和参选条件 –

(一)选聘范围

拟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中共选聘法学专家、律师共3名担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具体选聘范围如下:

1.选聘人员范围。考虑到外聘法律顾问开展顾问工作的便捷性,本次选聘面向广东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可参加选聘的人员范围为法学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

2.专业特长要求。法学专家必须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以行政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为主。执业律师必须熟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参选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参加选聘的法学专家和律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4.执业律师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执业律师还应当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 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方式 –

(一)服务内容

法学专家和律师主要需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服务:

第一,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意见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第二,应邀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作学法辅导报告,以及专项性培训授课等。

第三,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政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重要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修改、论证;

3.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项目法律文书;

4.协助处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协助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或者协助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第一,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意见建议的,通过提交调研报告、论证报告等书面方式提供服务。

第二,应邀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作学法辅导报告,以及专项性培训授课的,以法学专家和律师现场授课的方式提供服务。

第三,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政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并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2.到场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专题调研;

3.接受委托,代理复议、诉讼或者仲裁案件;

4.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要求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书面意见;

5.接受有关法律事务的电话咨询并提出意见。

– 个人报名或者单位推荐的

时间、方式和材料 –

本次选聘接受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接受报名和推荐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1月6日。报名和推荐方式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个人报名

1.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聘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填写《报名(推荐)表》,并附身份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得荣誉情况等材料,所有材料一式10份

3.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620。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包括有关材料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gdsjj_fgc@gd.gov.cn

(二)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包括专家和律师所在单位推荐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填写《报名(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附上推荐对象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以及获得荣誉情况等材料,所有材料一式10份。《报名(推荐)表》和相关材料的邮寄地址和接收电子版的邮箱同上。

– 审查与聘任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参选人员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工作经历等,择优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法律顾问。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聘任人员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聘期3年,每一年度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应予解聘。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刘嵘、邓彦琪;联系电话:020-38835681,020-38835243;电子邮箱:gdsjj_fg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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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报名(推荐)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第三届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264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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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编辑整理:广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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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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