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确权与侵权审判在同一天,深圳知识产权纠纷首次联合审理|法观深圳

11月20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部(以下简称:国知局)开展联合审理,启动对同一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上午刚完成专利确权,下午法庭即对侵权案件宣判,大大缩短审理周期,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对专利确权与侵权进行联合审理的率先尝试,也是深圳首例。

“这是深圳在专利司法‘快保护’方面的又一机制创新。”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叶艳表示,专利确权与专利侵权联合审理,开启了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新路径,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了一个成功的深圳样本。

专利有效性成“快保护”一大掣肘

长期以来,专利权利的有效性是困扰专利侵权案件审判的一大难题。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这也意味着,即使专利权被授予后,如果有主体挑战专利的有效性,可能还会面临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审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叶艳介绍。

审判实践中,为数不少的专利案件的审理效率因权利状态的稳定性问题大打折扣。“如果原告请求保护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可能涉及原告的权利基础不稳定的问题,需要等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短则几个月,长可达一两年。”叶艳介绍。

由于专利授权确权程序过于繁冗,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或导致程序空转浪费司法资源,或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被大幅度延长,甚至诱发侵权人恶意拖延诉讼的风险,成为制约知识产权“快保护”的一大掣肘。

专利确权与侵权审判在同一天,深圳知识产权纠纷首次联合审理|法观深圳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提出各项措施,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其中明确提及,指导推进协同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与关联授权确权行政程序的协调审理,尽快稳定权利状态,提高维权效率。

为此,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开拓思路,认真落实《意见》精神,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的协调审理模式,力图稳定权利状态,提高司法保护效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部、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度合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区特色的联合审理之路。

“没想到三个月就有了结果”

“上午刚出无效申请结果,下午就判了,联合审查效率真的太高了。”11月20日,专利无效申请当事人武晓告诉南方+,“原以为要等一年半载,没想到三个月就有了结果。”

11月20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部(以下简称:国知局)开展联合审理,启动对同一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专利确权行政程序与专利侵权司法程序进行联合审理的率先尝试。

此次联合审理涉及名称为“智能血液管理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原被告双方均是专精特新企业。今年7月,专利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中标某省血液中心项目并在两个全国性会议上宣传推广的智能血液管理系统侵害其专利权。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相关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影响重大,涉案专利权利基础的稳定性问题也会对现有智能血液管理类产品的技术创新、市场格局及行业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蒋筱熙介绍,决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部深度合作,联合审理专利无效案件与专利侵权案件。

20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部就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当天下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对专利侵权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庭基于涉案专利已经被宣告无效的基本事实,当庭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进展时效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武晓表示。在过去,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既要远赴北京实地参与,等待调查程序也十分漫长,耗费双方大量时间、精力成本,得不偿失。这次,合议组成员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远程视频审理,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深圳保护中心审理庭发表意见,三方通过远程视频即快速完成了专利确权。

“这是深圳在专利司法‘快保护’方面的又一机制创新。”叶艳表示,专利确权与专利侵权联合审理,开启了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新路径,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了一个比较成功的深圳样本。“今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去推广,去深化。”

“联合审查,核心是效率与质量”

“联合审查,核心是效率与质量。”叶艳总结道。

“如果专利侵权案件,历经保全,送达,证据交换,质证,诉辩意见发表,庭前会议,庭审等各种复杂的诉讼程序,到头来,专利却被无效了,之前的程序就空转了。我们联合审理,就是要直击这个痛点,尽早稳定权利状态,不折腾,少折腾。”她进一步解释,从效率来说,联合审查避免了程序空转。

“从质量角度看,技术事实查明,是专利侵权案件审理的难点。我们通过联合审理机制,在传统的诉讼程序之外,还能在行政确权程序获得技术启示,尤其是审查专家的专业技术判断,这对法官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技术事实查明快了,审判效率和质量自然也提高了。”

在蒋筱熙看来,联合审理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提高专利保护效率所走出的一条新路。她解释,深圳法院一直紧密围绕“双区”建设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激发创新活力,形成了一套高效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这两年,深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做法两次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应该说,专利保护就是其中的重头戏。”

据了解,深圳法院一直着眼于“严保护、快保护”,进行了不少探索。一是“快审+精审”繁简分流机制,简单案件快速处理,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二是“司法鉴定+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多维度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三是“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对侵权行为果断按下暂停键;四是惩罚性赔偿适用。这些探索都不断地把深圳的专利司法保护推向新的高度,切实有效地激发了创新活力。

“现在又有了这个联合审理的新机制。可以期待,一部分专利案件的审判,将大幅度提速,也将更加精细和精准。”蒋筱熙表示。

专利确权与侵权审判在同一天,深圳知识产权纠纷首次联合审理|法观深圳

那么,在专利保护方面,深圳还能做哪些探索或“攻坚”?

“提高专利质量,想方设法鼓励创新主体产出高含金量的专利,去推动技术革新,去参与国际竞争。这样才能使司法资源聚焦到真正有价值、真正值得保护的专利上来。”叶艳提出个人看法。

她建议,要探索高精尖领域专利保护的新思路和新机制。包括标准必要专利,一些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领域。此外,要重视企业的海外利益保护,怎样让我们的企业提高海外专利保护和风险防范能力。最后,还要做好创新保护与社会发展阶段以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专利确权与侵权审判在同一天,深圳知识产权纠纷首次联合审理|法观深圳

【作者】 丰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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