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15:00至2019年7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9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经过半董事推举,由董事彭雅超先生主持;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共计代表股份369,799,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569%。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69,499,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4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3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律师、赵力国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选举高庆寿先生、王昕先生、吕华生先生、郝立群女士、彭雅超先生、钱静女士、花蕴女士、钟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高庆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69,792,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9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89%。

表决结果:高庆寿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昕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吕华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吕华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郝立群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郝立群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彭雅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彭雅超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钱静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花蕴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花蕴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 选举钟岩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钟岩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选举刘志宇先生、张宁先生、曾国安先生、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刘志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志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宁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曾国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曾国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志宏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选举张晶晶女士、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张晶晶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张晶晶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何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何斌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792,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82%;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赵力国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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