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后拒绝同房,男子愤而起诉,法院:离婚,彩礼需要全额退还

妻子婚后拒绝同房,男子愤而起诉,法院:离婚,彩礼需要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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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不洞房,这样的婚姻你能坚持多久?

江苏某地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案子,男子婚后想要同房,可妻子始终不同意,他忍耐半年后终于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了法庭,不仅要求离婚,还要求退彩礼,法院最终会支持他吗?

新婚不同房,选择先原谅

徐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汉子,他性格憨厚,不爱与人交际,所以三十多岁了还没成家,直到媒人给他说了门亲事,他花了八万八的彩礼,这才和一名姓施的女子领证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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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徐某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他的妻子施某似乎并不太愿意搭理他,甚至每当他要同房时,施某都会用各种理由来拒绝。

对此,徐某只好自己安慰自己,可能是妻子每天的工作太累了吧,过段时间或许就没事了。

半年不同房,绝不再忍让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整整半年时间施某都不愿意跟丈夫同房,这让徐某痛苦不已,这不仅仅是他心里上的痛苦,还有父母给予他传宗接代的压力.毕竟,在农村,生儿育女可是父母心中的首要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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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徐某不再忍让,他找到妻子施某,开门见山问为何不愿意跟自己同房。

施某支支吾吾解释说,自己不愿意同房,是为了徐某的身体健康着想,徐某当然不可能相信这种解释,于是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了法庭

夫妻情破裂,法官顶徐郎

徐某的诉求很简单,除了要求施某跟自己离婚之外,还要求施某退还当初八万八的彩礼。在徐某看来,施某跟自己在一起并不想结婚,主要是为了骗取自己的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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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施某则解释,说自己并不是骗子,而且俩人也都合法领了证,是合法夫妻关系,之所以自己不愿意跟丈夫同房,主要是她认为同房会让丈夫身体受损,这是爱丈夫的表现。

经过法官审理,最终认定徐某的理由更充分,俩人的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因此,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徐某离婚的诉求。

根据我国婚姻相关的法律,法院最终也支持了徐某索要彩礼的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中法院的判决似乎有些不符合人们生活常识,对于很多人而言,在他们的认知中,彩礼似乎给到女方后,哪怕最终离婚彩礼也是不会退还的,或者,就算退还,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退还一半,这其实是对法律不熟悉的表现。

一、施某与徐某结婚半年,却拒绝同房的行为,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施某收取了徐某八万八的彩礼,但却一直不愿意跟徐某同房,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骗婚”二字,由于我国法律中没有骗婚罪这项罪名,因此,骗婚行为一般按照诈骗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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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按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程度分别处以三年以下、三到十年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本案中,施某收取了徐某8.8万的彩礼,如果她真的属于“骗婚”,她量刑依据应该在哪个区间?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诈骗金额三到十万属于“数额巨大”。

施某8.8万的彩礼恰好在“数额巨大”的区间,所以按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规定,施某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凭什么判决施某返还彩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约定的只归于一方的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徐某在婚前给付施某的8.8万彩礼,就属于婚前赠予,按照赠予合同的规定,这笔钱在赠予之后就属于施某的个人财产。可是问题随之而来,既然彩礼已经属于施某,为何法院还要判决施某返还彩礼?

这其实是因为,彩礼的性质和一般的赠予之物还不完全相同,彩礼的赠予虽然也是赠予,但却是有附加条件的赠予,只有在某些特定条件达成后才能完成赠予,而这些条件一般都与婚姻存续有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解释,彩礼在给付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虽然办理了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

彩礼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予,条件没有达成,赠予行为当然也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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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施某在拿到8.8万的彩礼之后,虽然同徐某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却并没有夫妻之实,恰好符合赠予合同无效的解释,因此最终才按照上诉规定,判决施某返还彩礼,法院的判决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结语

无论男女,想要利用结婚来获取利益,过去或许可以,可是在法律日趋完善的今天,这种钻漏洞的骗人行为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与其最终被法律狠狠制裁,不如当初好好凭借双手赚钱,勤劳致富,哪个时代都不过时!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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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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