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12(395)不服刑事判决申诉八年 “少菊”工作室公开答复成功化解

2019/4/12(395)不服刑事判决申诉八年 “少菊”工作室公开答复成功化解2019/4/12(395)不服刑事判决申诉八年 “少菊”工作室公开答复成功化解

4月4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少菊”工作室在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答复,成功化解了申诉人陈某某因不服法院刑事生效判决长达8年的刑事申诉案。

2019/4/12(395)不服刑事判决申诉八年 “少菊”工作室公开答复成功化解

公开答复由荆州市检察院“少菊”工作室发起人、控告申诉检察部副处长潘少菊组织,邀请了社区基层组织代表参加,石首市执业律师彭属军、孙建华、徐祥作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第三方参加。

据了解

申诉人陈某某因犯贪污罪于2003年被石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自2011年起,陈某某开始逐级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诉,均被驳回。2018年,陈某某以不服石首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意见为由,向荆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征得申诉人同意,“少菊”工作室决定举行本次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现场,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办理情况,听取了申诉人陈某某的申诉意见,充分阐述了不予支持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申诉人提出的疑问和意见逐一回应,释法说理,消除疑惑。

三位受邀律师分别针对申诉人提出的两点申诉理由和争议焦点,从律师的角度展开分析,发表了详尽的法律意见。陈某某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情绪疏导,表示愿意为陈某某提供必要的帮扶和心理辅导,帮助他早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申诉人陈某某表示,通过这次公开答复会,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更清晰的认识,自己今后不会再有过激的非访闹访行为,十分感谢荆州市检察院对其申诉案件的重视和申诉人权利的保障,也特别满意“少菊”工作室组织的公开答复这种形式,同时对今天参加公开答复的律师、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荆州市检察院“少菊”工作室自2018年7月揭牌启动以来,通过公开审查的4种工作形式,在第三方参与和见证下,化解涉检信访矛盾60余次,办理司法救助22件,发放救助资金50余万,以看得见的方式,在法治化轨道内有效防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风险发生。

END

来源:荆州检察

责任编辑:张洁 刘慧

编辑:王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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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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