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鹏股份:上海运鹏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6

证券代码:833370 证券简称:运鹏股份 主办券商:同信证券

上海运鹏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088号凯迪金融大厦801-804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6-016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集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开拓新的市场,增加公司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为上海集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9%,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鲲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上述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次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卢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共计6,300,000股。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共计13,700,000股,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剑锋

公告编号:2016-016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运鹏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上海运鹏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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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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