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致谢站着开庭的女法官

1月16日上午,双峰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端梅收到了一条短信:“胡法官,您好!我是唐晓华的代理人刘贞敏律师,虽然以前素未谋面,仅仅只是开庭时见过一面,但您带病仍然及时地公正地审理了此案,非常感谢!希望所有法官都像您一样。”

刘贞敏律师,现就职于湖南湘泉律师事务所,系原告唐晓华诉被告胡德文、舒朝霞夫妇(麻阳县人,现居双峰县文正学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唐晓华的委托代理人。2016年11月7日,因被告以经常居住地在双峰县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麻阳县法院将该案移送双峰法院,由该院民四庭副庭长胡端梅办理。

12月11日,承办法官胡端梅因腰部剧痛,赴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腰椎生理曲度变直,骨质增生,建议休治至少一周。家人和同事建议胡端梅将该案延期审理,但胡端梅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地人,且原告从麻阳县法院立案至转入本院已有9个月之久,再延期担心原告会有某些想法,便坚持按期开庭。

12月15日开庭当天,胡端梅因腰痛不能落座,整个上午的庭审都是艰难地站着开庭。庭审结束后,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胡端梅及时组织合议庭成员合议,于2016年12月20日依法作出判决,并及时送达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3-30
下一篇 2024-03-3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