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第一课(下):挠到“裁判”痒处的立论

辩论第一课(下):挠到“裁判”痒处的立论

作者:王立(经济法学博士,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师大钱江学院教师)

不要试图建立一个逻辑上无懈可击的立论。这是不存在的。所有的辩论赛辩题,出题时首要考虑的便是“具有争议性”。也就是说题出的要双方都要有话可说。辩手试图在辩论场上让对方无话可说,这是一厢情愿。

本文的前两部分讨论了辩论的核心原则——永远不要试图战胜对手,永远试图引起“裁判”的共鸣。那么问题来了:何种立论才是有力的,能够引起自己和“裁判”共鸣的呢?

有力的立论,首先一定是你深信的。只有深信,才足够强大。但这个标准太过于抽象,我们必须建立可操作的标准。

1.形式要求:简洁至一句话

要讨论什么是好的立论,得先明白立论到底是拿来干什么用的。

所谓立论,就是要从大量的材料当中提炼出“一句话”,这句话能够精准地概括我方的观点且有利于子论点的展开。

这句话不单在一辩论述时能打下扎实全面的基础,而且在后续辩论陷入混战时我们能够回到这句话重新展开进攻,在总结陈词时也不至于太过飘忽不定。特别是在自由辩论阶段,无话可说时,回到这句话;答不上来,回到这句话;辩无可辨,回到这句话;对准对方痛处,用这句话反复捶打对手,一锤,两锤,三锤……

这“一句话”立论就是我们的大本营,是我们的根基。根基打得牢不牢靠,事关团队整体,事关辩论胜负。绝不是一辩一个人的事儿,而是全队的事儿。

要想被多人使用,多次使用,快速反应使用,这句话的表述就不能绕,一定要简洁有力。请记住:

立论是“一句话”。

而不是“一堆话”。

比如这样一个辩题:“网络反腐弊大于利”。

我们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发现了三个子论点:

(1)人肉搜索式的网络反腐会对当事人的隐私造成侵害;

(2)网络反腐引发的舆论审判会影响司法公正;

(3)无序的网络反腐侵蚀公众对职权部门的公信力

这三个论点都很有力,但总觉着三个论点之间缺乏一种内在的逻辑纽带。但辩论陷入焦灼状态中,辩手脑子一团浆糊,不可能快速反应出三个论点。过多的论点等于没有论点。因此我们必须找出“一句话”来统帅所有观点。

经过打磨,最后我们确定这“一句话”是:(当代无序的)网络反腐破坏法治。

这句话涵盖了上述三个子论点的核心,同时简洁有力、易于使用。

2.实质要求:天然引起“裁判”共鸣

一个好的立论须符合以下几个实质要件:

(1)立论要新,不能重复辩题,要与辩题有所区别(辩题本身不能作为立论);

(2)概念界定要基于常识、符合常识,不能让人一听就在强词夺理、只是在打辩论技巧;

(3)立论要正,立意高远,宣扬正能量,最好是“天然政治正确”。

(4)推论要扬长避短,有利于我方;

以上这些看似废话,其实有讲究。

辩论第一课(下):挠到“裁判”痒处的立论

比如这样一个辩题:“诚信问题是个人问题/社会问题”。假设我们是正方。

拿到辩题,你可能认为这个辩题反方好打(目前我国社会上诚信问题迭出,已经是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但随着讨论的深入,却觉得正方天然正确(诚信问题是个人品的问题,个人修养是内因、是关键)。但实际上,诚信问题一定“既是”个人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两句话并不矛盾。这个辩题有这么多模糊之处,为什么?

这是因为辩题本身的模糊性造成的。我们先来破题,回答一下几个问题:

1、“诚信问题”是指什么?指诚信这种内心的道德标准,还是外显的不诚信行为?“问题”是中性的范围、领域之意,还是指弊端丛生、待解决的问题?

2、“个人问题”“社会问题”是什么意思?是指涉及人数的多寡、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吗(涉及面广即为社会问题)?还是说有其他维度?

3、“是”是什么意思?是指中性的领域界定(诚信问题仅涉及个人/涉及整个社会),还是指原因(诚信问题是个人修养不足引起的/社会制度缺失引起的),还是说解决方案(诚信问题的解决须从个人入手/从社会入手)?

只有对辩题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掰开了揉碎了掘地三尺的仔细分析,才能搞清楚辩题的真实含义。而这个工作做完后,你就会发现如果直接将辩题本身作为我们立论的话,那简直是自寻死路。因为,辩题的表述实在是太模糊了,即可为我所用,也可为对方所用。

因此:

必须在仔细破题的基础上重新构筑观点,不能直接将辩题作为立论。

上文中破题提出来这些问题的回答,决定着你的立论会给“裁判”展现出何种“第一印象”。辩论场上短短的二十多分钟时间里,评委的观点也会随着双方的论证发生变化。这个变化来源与双方的论证,更多来源于所谓的“第一印象”。

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我们辩论赛要展现给评委和观众的,其实也就是这种“第一印象”。我们立论所要构筑的,并非无懈可击的逻辑,而是评委和观众极易产生共鸣的概念界定和立场升华(逻辑是第二位的)。

这种共鸣的产生,逻辑是其中一个手段,但远不是最重要的。就算要用到逻辑推理,辩论赛也只需要“片段的”逻辑推理。(不同于演讲,那需要完整的“长篇”逻辑推理。)

有很多初涉辩论者,常常会去“百度百科”找概念,高级一点的去《辞海》找界定。其实这些都仅能作为参考,不是核心界定方法。辩论赛的概念界定应当从“常识”中找——你的界定应当符合“裁判”的常识、普通人的常识、第一次接触这个辩题听众的常识。

违背常识的概念界定,一开始就注定不会引起裁判和听众的共鸣。不论后续逻辑推演如何精彩,必然会给人一种强词夺理的印象。

因此:

概念界定尽可能不偏不倚,符合常识。应当在中立概念的基础上展开倾向性推理。

至于正能量、政治正确这件事儿,我在前两篇文章里已经说得很多了。

我们可以看一下上文提到的“网络反腐弊大于利”这个辩题。我们提炼出的立论“(当代无序的)网络反腐破坏法治”就是典型的天然政治正确的话语。因为,建设法治国家在当下的语境下怎么说都是对的。

考虑到这次辩论赛的主办方是区纪委和团委,且这次辩论赛的组织目的是为了反腐倡廉教育。法治法治,治的只要是官。将权力关入牢笼是法治的核心要求。反腐是法治建设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反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建设一个清廉的法治国家。

如果在反腐的过程中用了“反法治”的手段,那么不仅不能达到反腐的直接目的,对法治这个根本目标更是一种从根部的破坏。

因此:

我们要从常识出发重新界定立论,而这个立论要天然政治正确、天然能打动人。

辩论第一课(下):挠到“裁判”痒处的立论

至于最后一个要求,不用多做解释了吧:

推论要扬长避短,有利于我方

辩论第一课啰嗦至此。辩论还有很多其他问题值得讨论,有空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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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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