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童”行 关爱未来

法援“童”行 关爱未来

近年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着力打造“有困难找法援”的滨州法律援助品牌,持续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至今,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答未成年人法律来电来访咨询180余人次。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服务平台融合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律咨询窗口设置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申请或由公检法转交、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指派执业三年以上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涉及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确认、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等遭受人身损害维权事项,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断扩大

完善建立学校对接联络机制,进一步保障校园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6日下午,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山东众成清泰(滨州)律师事务所在滨州实验学校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专项宣传活动。邀请山东众成清泰(滨州)律师事务所尹璇、李倩倩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讲解,与学生们开展一对一法律互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物品,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理念,进一步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

未成年人赵某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2月1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滨泰律师事务所范克永律师为高某辩护人。

辩护律师接受指派后,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复制并查阅了该案全部卷宗材料,会见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过阅卷及会见当事人,辩护人摸清了该案具体案情:2020年10月,赵某纠集王某、刘某与张某纠集的多名人员相约在滨州市滨城区杜店办事处某小区东门斗殴,赵某等人持管钳等工具参与打斗,造成张某一方两人轻微伤。案发当晚,张某一方人员报警,赵某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无拒捕行为,在取保候审期间无逃避侦查行为。辩护人由此形成如下法律意见:“未成年人犯罪、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此后多次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检察院综合审查案情并采纳了辩护人意见,于2021年12月24日对赵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遵循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双向保护,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规范案件各环节办理程序,对法律援助办理过程全程跟踪,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利用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体系,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杜绝律师走过场,庭审准备不充分等现象,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发放制度,结合案卷同行评估,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与案件补贴相挂钩,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孙永红 宋晓博)

责编:刘仕超

审核: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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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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