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山县6名村民因护祠堂起冲突涉嫌妨碍公务,情节轻微获不起诉

为防止祠堂被拆除,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山县”)福堂镇永丰村委会汗堂村部分村民与民警发生冲突。在两年多以前的该起事件中,有警务人员受伤,13名村民当场被抓。

据多位汗堂村村民介绍,被抓的13名村民中,有7人被短暂拘留后释放,其余6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被羁押三个月后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日前获悉,2023年8月25日,连山县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上述6位村民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广东连山县6名村民因护祠堂起冲突涉嫌妨碍公务,情节轻微获不起诉

2020年3月底,因德建水库将蓄水,汗堂村30多户的房屋被拆迁。受访者 供图

祠堂拆迁引发冲突

汗堂村是粤北山区的一个小村庄,有90多户300多人。2015年9月,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中型水库项目——德建水库开工建设。该水库蓄水后,汗堂村将会被淹没,因此整村面临搬迁。

据多位汗堂村村民介绍,至2020年,部分村民和政府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搬了出去,但还有30多户村民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未搬迁,其主要原因是村民们认为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的标准太低。村民们发现,在同一个镇内比较,他们的补偿标准也是偏低的。另有村民指出,这30多户村民之所以未签协议,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先建了统建房,让村民按1800元/平方米回购,但村民们认为这些统建房的质量很差,不愿意住进去。

上述未签协议的30多户村民隶属两个村民小组,主要姓陶和韦。2020年3月底,这些村民的房屋被拆。多位村民介绍称,德建水库是饮水工程,因此需要提前清理垃圾,进行消杀。当时,当地政府称水库已经开始蓄水,村民们若继续居住在村子里会有被水淹的风险。拆迁房屋时,村民们虽不同意,但政府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尽量满足村民们的诉求。此次拆迁中,未发生冲突。房屋被拆后,村民们被安置在镇上的酒店、学校、旧房等移民安置点,村内剩下三间祠堂没有拆。

冲突发生在第二次拆迁。多位村民表示,2020年10月19日晚,在村内值守的村民得知,政府要前来拆迁三间祠堂,便组织村民守卫祠堂。村民们之所以抵触强拆祠堂,一方面是当地有浓厚的宗祠文化,另一方面是认为政府未兑现第一次拆迁时的承诺。第二天,村民就和进村的民警发生了冲突。冲突发生后,三间祠堂均被拆迁。

广东连山县6名村民因护祠堂起冲突涉嫌妨碍公务,情节轻微获不起诉

2020年10月,汗堂村剩下的三间祠堂也被拆除。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同年10月22日,清远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敦促汗堂村妨害公务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称,2020年10月20日,连山县公安局在汗堂村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到部分村民持长刀、木棍、石块等袭击,暴力抗法,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该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但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敦促在逃嫌疑人3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刑拘的6人获得“不起诉”

案件材料显示,经对在现场受伤的九名公安人员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其中二人构成轻伤二级,五人构成轻微伤。经连山县经促局价格认证中心对公安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时损坏的警用盾牌进行价格认定,被损坏的五块警用盾牌总价格为6110元。

据村民们介绍,被抓获的13名村民,有7人被行政拘留10多天后被释放,其余6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案件材料显示,2021年1月,6人被连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7月被取保候审。2022年7月,连山县公安局以此6人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连山县检察院移送起诉。2023年7月,此案曾被退回补充侦查。

2023年8月25日,连山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决定书》显示,6名村民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该款规定显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连山县检察院认为,6位村民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永丰村委会汗堂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曾起诉连山县政府,清远中院一审认为,两原告主张被告未批先用、未批先占原告土地的行为不存在,被告不存在违法的事实。汗堂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0年4月,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建水库建设项目用地的重新预审意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等文件,征收范围没有包含上诉人所在的汗堂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的涉案土地,连山县政府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已经办理汗堂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涉案土地的征收征用手续。涉案土地属于水库淹没区,原审法院未能查清连山县政府是否已经占用上诉人的涉案土地,属于认定事实不清。原审法院应当重新查清连山县政府是否已经占用上诉人涉案土地的事实。据此,广东省高院二审撤销清远中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一位涉案村民向澎湃新闻表示,当地政府在村民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拆迁其房屋及祠堂,涉嫌违法,而且冲突并非村民主动引起的,涉案村民均认为自己无罪。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是其中一位涉案村民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案的所有辩护人均坚持无罪辩护。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本案汗堂村的集体土地并未被纳入征地批准范围之内,政府无权征收、无权占用。

“现在都安置好了,补偿基本都到位了。”多位汗堂村村民表示,目前,汗堂村已整体淹没,村民们被安置到不同的地点,宅基地都获批了,但祠堂尚未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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