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租房新政策

根据《海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盐政发〔2015〕37号)和《海盐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盐政办发〔2020〕94号)文件要求,将我县公租房保障家庭划分四类保障,现将各类家庭对应租金标准、补贴标准公布如下: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

第一类以套计算,为1元/月;

第二类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2元/㎡·月,高层为3元/㎡·月;

第三类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3元/㎡·月,高层为4元/㎡·月;

第四类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6元/㎡·月,高层为7元/㎡·月。

扩展资料:

2021年公租房补贴标准(市场租金15元/平方米)

以保障家庭人数确定保障面积,1-2人户,每户保障面积为36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每户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

第一类以保障面积计算,18元/㎡·月(市场租金120%);

第二类以保障面积计算,15元/㎡·月(市场租金100%);

第三类以保障面积计算,12元/㎡·月(市场租金80%);

第四类以保障面积计算,9元/㎡·月(市场租金60%);

本标准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已缴纳2021年1月份租金的,对多缴部分在2月份租金收缴时予以减扣。

参考资料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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