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涉案财物管理新机制提升诉讼效率

本网讯(通讯员 梁双星) 远安县检察院牵头制定《远安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移送、管理、处理办法》,实行 “实物静止、手续流转”涉案财物管理新机制,该县公检法三家单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初显成效。

该办法实行后,该院案管部门共受理了19件一审公诉案件,其中有13件有涉案财物,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均是扣押的作案工具、赃物等可在庭审展示的原物。部分不易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均由公安机关拍照或者录像后附卷作证据使用。如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犯罪嫌疑人捕捞的渔获物不宜长期保存,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附件移送,这样既避免赃物有损毁风险,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该办法不仅体现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中,在法院审判案件时也有所体现。在王某某受贿案中,有涉案款7.5万元,法院在判决书中,对这7.5万元的退缴及存放做了详细的说明,同时在判决中也对涉案款进行了处理。远安县检察院在收到判决书后,及时将这笔涉案款上缴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暂扣款专户,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截止目前,该院仍有9件有涉案财物的案件正在办理中,对此,该院案管部门将跟进监督,督促涉案财物均及时处理到位。

据悉,该《办法》自今年5月10日实施以来,该院案管部在受案时积极做好该《办法》的协调落实,定期回访监督,促进涉案财物依法规范、安全高效流转,得到了办案人员及律师的好评。“该《办法》的建立,重点解决了涉案财物移送中容易出错等问题,大大缩短了阅卷时间。”7月10日,律师温楚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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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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