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二十七)

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二十七)

榜样的力量

2023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二十七)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2023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即日起,“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的力量”专栏,持续展播司法行政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忠诚尽职、奋勇争先。

今天展播胡煜、陆丽云、张晓利三位同志的典型事迹 01

胡煜:“冷热交替”双重身份自由切换

胡煜

女,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股长。

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二十七)人荣誉

2017-2019年,连续三年在单位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记个人三等功;

2017年、2019年,获“铜陵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0年1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4月,获“枞阳县先进工作者”称号;

2021年6月,获“全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人物故事

“被告人是一名学生,本案中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恳请法庭本着教育与挽救原则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被告人重新改过的机会。”这是胡煜律师在庭审中为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所作的辩护。胡煜既是一名法援律师,也是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双重身份的日常切换,让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工作模式—“冷热”交替。

法援律师的“热”

担任法援律师十余年,初心始终不变,凡是情况特殊、案情复杂、当事人家境特别困难的案件总能激起她的办案热情。她常说:“法援律师不是在走过场,而是在教化和帮助当事人方面可以做得更多更好。”

2023年2月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送来一份通知辩护公函,要求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汪某提供刑事辩护。经了解,汪某从小缺少家庭温暖和关爱,长大后慢慢地沾染上社会不良习气,没能得到及时管教和纠正,以致于走上了犯罪道路。

胡煜律师查看了相关材料,考虑到被告人情况特殊,随即决定承办此案。她进行了阅卷和会见被告人,了解了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涉嫌罪名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胡煜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阐述被告人的自身情况和家庭情况,以及自己的辩护意见,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庭审当天,胡煜从法、理、情展开辩护。最终,法庭采纳了意见,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年纪轻轻的孩子因为家庭的变故和生活的压力走上犯罪之路,我们必须挽救他,而最好的方式就是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想这就是法律援助的意义。”办完此案后,她感慨地说。

从业以来,她接待过很多来访者,其中不乏身患重病的妇女、孤寡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叛逆的青少年,每一次总能让他们愁容散、难题解。因为她的“热”,让年过花甲的老人实现了老有所养,让身处绝境的妇女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让忧心忡忡的农民工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让曾经迷途的少年找回了梦想。

负责人的“冷”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这是胡煜时常挂在嘴边的话。她一直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对照司法部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评查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达不到良好以上、卷宗材料有瑕疵的坚决退回整改。2021年12月,中心集中对结案的633份法援卷宗开展质量初查,胡煜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司法部标准对照打分,做到不留一案,不漏一项,有疑义卷宗一律退回,质量未能达到良好以上标准的卷宗一律退回。她本人也参与到案件评查队伍中来,经过一周的严格初查,筛选出优秀卷宗102份,良好卷宗310份,退回卷宗221份,整改问题多达45项。由此,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迎来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整改,整体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2021年以来,在安徽省司法厅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枞阳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达100%,位居全省前列。为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胡煜组织律师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同时充分运用评查结果,将评查等次与补贴发放相挂钩,设置阶梯式补贴发放标准。通过“一案一评”的同行评查方式,大大激发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增强了承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心,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

02

陆丽云:桑榆霞中云更丽

陆丽云

女,1973年1月生,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安徽省安庆监狱离退休工作科科长、一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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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厅直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2021年度,考核优秀嘉奖;

2022年度,考核优秀嘉奖。

人物故事

她从警20余年,凭着忠诚、热忱、勤奋、创新、担当,赢得了同志们的信赖和称赞。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21年度厅直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省直监狱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监狱离退休人员第二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安徽省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称号。

坚持政治引领当好“有心人”

作为党总支书记,她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第一位,夯实“老有所学”基础工程。搭建学习平台,划设“地缘型”“趣缘型”党小组;通过讨论、座谈、送学上门、邮寄资料、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参学率达到100%。累计推送时政要闻、学习教育等相关知识105期、领学“视频课堂”20期,开展“知识测试”50期。

突出精准服务当好“贴心人”

深化倾情关爱、生活服务、困难帮扶“三张网”建设,做细“老有所依”暖心工程。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支部工作、走访慰问、服务管理、应急特办等六个方面20余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让老干部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治上有荣誉感、组织上有归属感、生活上有幸福感。

紧贴实际需求当好“知心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紧贴广大老同志需求,推深“老有所乐”文化工程。她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推动文化养老。定期开展各类比赛,成立兴趣班,每周固定学习日、每年汇报展演。先后组织文化活动50余场,老干部活动中心已成为老同志的精神家园和活动乐园。

熟知社情民意当好“暖心人”

她制作了“心连心服务卡”,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列在其中,24小时不关机。接待老同志时她总是“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片诚意解难”。疫情期间单位实行居家办公,年过九旬的一离休干部因病离世,她第一时间赶到老同志家里,帮助家属处理后事,解决特殊情况下的棘手问题。同事看到她一身疲惫劝她要注意自己身体,她说:“老人是我们监狱事业的奠基人之一,送老人最后一程,把相关工作做好,尽一份心意,是我的工作职责,更是对前辈的敬仰。”

五年来,她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603人次、特情慰问24人、电话联系5520人次,结对帮扶7对,接待来访1500余人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80余次。

发挥作用搭台,当好“推动人”

发掘老同志蕴含强大正能量,发力“老有所为”续航工程。她以“夕阳红初心课堂”为载体,开展“银发先锋”活动,对接青年民警,加强大学、中小学、社区资源共享融合机制,精心组织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老党员义务宣讲,先后组织开展“不忘峥嵘岁月 不变红色初心”“红领巾心向党 红色精神代代传”等活动,受众800余人次。

陆丽云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坚持恪尽职守、手捧真心、脚踏实地,用默默无闻的奉献赢得了老同志的认可,用实际行动得到了老同志的信任,用真情服务温暖着老同志的心。

03

张晓利:当好“三员”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张晓利

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滁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滁州市司法局第一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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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0年,分别荣获滁州市“廉洁家庭”“最美家庭”称号;

2020年,被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授予滁州市房屋征收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2022年,在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技能竞赛中荣获个人三等奖;同年被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个人。

人物故事

创新执法举措,当好“业务员”

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助力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创新在执法单位推行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制度。二是助推全省首个“检行联动”工作站在滁州挂牌成立。近三年来,联合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共审查起诉受理141件319人。三是创新制定《滁州市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制度》,围绕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16个领域,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参加执法检查、听证会、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近三年,对部门重点执法活动开展现场全程监督100余人次。

注重执法刚性,当好“守门员”

她立足滁州实际、加班加点,周密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制定23项自查清单,要求执法单位逐条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提升措施。组成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行政执法装备配置、执法人员抽考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交叉互查,2022年抽查执法案卷512卷,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对22家单位存在的35个问题“指名道姓”通报,连续三年均有案卷获评省级优秀案卷。此外,她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于调离执法岗位和离退休人员及时收回并提请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执法证8686人,年审监督证207人。

优化执法流程,当好“服务员”

她把群众冷暖作为工作的“温度计”,把百姓期盼作为事业的“信号灯”,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一是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持续推动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八个一律取消”标准,取消市本级自行设定证明事项73件。二是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入依法治市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并动态调整目录149项。2022年,滁州市线上线下共计受理并办结告知承诺制事项64535件,群众满意度100%。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应用,举办专题培训会,培训对象覆盖市、县、乡三级所有执法部门。强化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运行的应用,全市共录入378家单位及8686名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行为信息录入241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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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划

安徽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安徽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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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陵市司法局、安庆监狱、滁州市司法局

编辑:阳阳、胡威

校对:方航、辛文

审核:徐春节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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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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