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久余律师团队承办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50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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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久余律师团队承办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50佳》

我所程久余律师团队办理的案件《安徽某药业公司与MS银行XX分行、王某全、陶某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经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 50 佳》评审,决定拟收录于《年度案例 50 佳(律师实务系列)民事·知产卷》。

程久余律师团队承办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50佳》程久余律师团队承办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50佳》

案情简介

安徽某药业公司与MS银行XX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二审案,案件标的额高达6000万元。原审判决、再审一审判决因对案件的主要证据错误认定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遗漏查明关键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以一份伪造的《共同还款协议》作为定案的依据,并引用表见代理制度,判定安徽某药业公司需要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使得安徽某药业公司因为一份虚假的协议无端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双方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

程久余律师、邱楚君律师作为安徽某药业公司再审二审阶段的代理人,在原先一审、再审一审均为败诉的情况下,逆风翻盘,通过详尽的举证、说理,使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观点,撤销了原审、再审判决对安徽某药业公司的判项,使得安徽某药业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该案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未经公司决议的担保合同效力、以新贷偿还旧贷,担保责任如何承担等争议焦点非常具有典型的参考价值,该案争议焦点也是很多类似案例中的难点,由程久余律师、邱楚君律师撰写的本案例文章入选《年度案例 50 佳(律师实务系列)》,也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对程久余律师团队在公司类、担保类争议解决业务长期耕耘的认可。

案件亮点

客户因一审、再审一审均败诉后,委托我所程久余律师团队代理再审二审阶段。程久余律师团队接案后为该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进行了深入的法律研究并进行案件可视化展示、调取案件原审档案、申请印章鉴定、向行政违法事宜寻求主管机关介入、制作案例研究和类案检索报告等。在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时期,本案进行线下开庭,程久余律师团队向承办法官充分表达了我方的观点,提示法官注意案件的焦点,并给法官提供了详尽的案例检索报告供法官参考。庭后,程久余律师团队多次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表明安徽某药业公司的生存困境以及案件所产生的影响,最终使法院在再审二审阶段改判,使得安徽某药业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为当事人挽回了近6000万元的损失。

程久余律师团队在坚持协议因使用私刻印章应为无效的基础上,同时从多角度详细论述、举证对方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不适用表见代理制度;案涉贷款属于借新还旧,我方并非旧贷的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金融机构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核义务等观点,通过法律辅之以情理,说服和打动了再审二审法院,再审二审改判,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观点,平息了一场历经多年的纷争,免除了安徽某药业公司近6000万的债务,使其最终解除了困境。该案件的处理结果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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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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