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职业二房东”套路深 房主如何避免入陷阱?

以案说法:“职业二房东”套路深 房主如何避免入陷阱?

核 心 提 示

“职业二房东”在房屋租赁市场普遍存在,他们囤积房屋、炒高房价、滥用诉权,危害性极大。那么,当前房屋租赁市场的“职业二房东”都有哪些套路?我们又该怎样应对呢?

以案说法:“职业二房东”套路深 房主如何避免入陷阱?

网络配图

人员组织公司化

近几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多件涉“职业二房东”房屋租赁案件,涉案房屋大多为商铺,涉案“职业二房东”在人员组织上呈现公司化特点。

很多“职业二房东”以“物业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名义开展业务,形式上符合成立公司对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的各项要求,甚至存在同一自然人注册多家公司、由同一“团队”运营并掌控多套房屋,利用现代企业形式逃避风险的情况。

通常“职业二房东”将转租获益作为公司主要业务。他们以物业公司的名义承租,再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转租,一旦和下级承租人发生纠纷,下级承租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牟取利益“套路深”

多次转租赚差价

涉及“职业二房东”的房屋多存在三次及以上的租赁行为,例如: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多为“职业二房东”的亲属或员工)、个人转租给“职业二房东”、“职业二房东”加价转租给下级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层层转租之后,下级承租人的人数愈多,转让费和租金累积愈高,租赁和占有法律关系牵连愈复杂。

“职业二房东”一般还会对房屋进行一定程度的装修,赚取高额租金差价,而且有一定的涉黑势力参与其中,房主如想提前解除合同几乎不可能。

合同订立设陷阱

“职业二房东”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文多较为简单,租金、违约责任等的约定看似对房主有利,但对于转租一节,或者于不起眼处约定允许转租,或者虽明确约定不得擅自转租,其后却被以协助办理营业执照、消防证明等为由,通过要求房东出具“承诺”、“补充证明”等形式赋予转租权,嗣后涨价转租并约定高额转让费。

司法诉讼程序“门清”

“职业二房东”既然吃的就是这碗饭,那么在应对因房屋转租产生的诉讼时,他们大多配有专职员工或律师应诉。

“职业二房东”对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法院审判流程等司法程序“门清”。了解在庭前调解不成时,法院一审、二审以至执行需要历经的时间段,甚至通过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延期审理等方式拖延诉讼周期,以便“职业二房东”在强制执行前长期占有房屋转租受益。

如何应对“职业二房东”

“职业二房东”如此狡猾,那么房主在出租房屋时是不是防不胜防呢?对此,上海杨浦法院法官提醒,在出租房屋时要注意以下四个细节,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一、严格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和代理权限;

二、细致查明房屋转租次数和实际占有使用状况;

三、审慎注意合同、承诺等书面材料的签订日期和笔迹真伪;

四、妥善应对滥用诉权、恶意拖延诉讼的行为。

来源丨上海杨浦法院 周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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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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