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求职中遇到骗子怎么办?

毕业季,求职中遇到骗子怎么办?

又到一年毕业季,满怀着寒窗数十载的期待与梦想,同学们纷纷喜提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笔者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在衷心祝福大家前程似锦的同时,有些不得不说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希望同学们能够引以为鉴,切莫踩坑!

一、求职过程中易产生的刑事风险

(一)求职交费骗局

服装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这是一个从学姐学长老师朋友那里流传已久的骗术了,现在都已经是2023年了,这种骗术仍然有同学上当。下面这个图片来自于某乎的截图,其中反映的内容便是此种求职交费骗局。

毕业季,求职中遇到骗子怎么办?

其实,不能怪被骗的同学太傻,虽然是传统类型的骗局,但骗术一直在更新。作为刚走出校门的社会小白,能找到一份还过得去的工作已经谢天谢地了,怎么会提防这些套路呢?因此,骗子们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态打出组合拳:你在正规网站看到某个高薪招聘职位之后,满怀欣喜地去面试,等待你的可能就是一场 PUA。HR和你沟通过后,会说你缺乏业务技能,然后组织你去培训。此刻鱼饵已经撒下,无论是自己先交培训费还是后面分期都从你工资里扣,意味着鱼儿上钩了。

所以,记住一点,正规的用人单位一般是不可能要求求职的毕业生交纳费用的,如果相反的话,那对这家单位就要提高警惕了!

(二)求职简历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说到信息泄露,很多同学都脱敏了。毕竟互联网时代,大家都在裸奔。个人信息被用于广告推销算是“幸事”,更可怕的是用于电信诈骗、网贷、网暴等犯罪活动,自己可能被牵连。而简历上记载了大量个人信息,也是犯罪分子最容易获取的,如有些贩卖个人信息的中介公司,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投递简历。

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对此能做什么呢?笔者梳理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供同学们参考:

1.网络求职平台上的简历不要把个人信息写的太具体,重点写工作经历;

2.投递简历之前,需要查询该公司相关信息,判断公司是否有真实业务、是否合法经营;

3.拒绝企业以任何理由扣留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上则要写明仅用于某某招聘;

4.各平台的账号名称、头像不要重复,关闭各种APP上的号码查找功能,尽量不要在社交平台上主动暴露自己的照片和个人信息。

(三)出国求职中的骗局

“这里是缅甸北部,小心你的腰子”,前一段时间缅北电信诈骗团伙高薪诱骗出国务工的新闻荣登各大平台热搜,相信同学们都能从新闻中吸取教训保护好自己的腰子。不过,除了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务工有风险,去其他发达国家就不会被骗吗?事实上,出国务工的风险还有中介的千层套路。

1.骗交中介费,骗子们根本不会提供中介服务,租个门面,然后拉人收费卷款潜逃;

2.中介服务真实存在,但黑心机构隐瞒出国工作存在的风险,诱使你签订不平等劳务合同,等人到了国外才发现被骗;

3.中介机构告诉你免签国不需要办工作签证或先出国、再补办工作签证,这样出国后有被遣返的风险。

二、不慎入职犯罪团伙的风险

(一)诈骗类犯罪团伙

我们之前办理一个案例:张某刚从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就很幸运地入职了南京某知名艺术品收藏公司,工资薪酬可观,而且公司在江苏有多家分店,公司办公场地高大上,管理很规范。张某由于能力强、销售业绩好,入职半年后成为分店店长。作为分店店长后不久,张某才发现公司销售模式可能存在问题而主动离职了。三年后案发张某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公司经营模式是:公司虽然销售书画藏品,但是通过各种宣传让诸多客户前来购买,公司无法及时供货就给客户发提货券,并承诺一定时间后(一般是三年、五年、十年不等)公司以高价回购。到期后,客户要求公司回购提货券,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回购极少数部分。大量客户纷纷报案导致案发,张某虽然辞职了,但是还是受到了法律惩罚。

事实上,这家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披着收藏品外衣的“理财”,这类公司的皮肤不限于艺术藏品,还包括养老、外汇、P2P等等。而公司一旦涉及金融领域,往往需要经过职能部门审批,非金融专业的同学往往对此不够了解,多数开始是销售员。本案中的张某开始也是销售员,其并清楚公司销售模式存在问题,销售业绩好成为分店店长后,才发现公司销售模式有问题主动辞职,但是已经晚了。表面上看是“不知者无罪”,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司法实践中的判例来看,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客观上参与了公司业务行为一段时间,就推定主观上具有放任心态,一般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同学们择业时要擦亮双眼,及时发现公司经营模式的异常就要主动拒绝,切莫越陷越深!

(二)“非吸”类犯罪团伙

王某2019年大学毕业,专业为会计。毕业后顺利地进入某财富公司担任财务,月薪远超其他同类公司。工作过程中,小王逐渐了解到该公司的运营模式是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养老投资,大规模吸纳公众资金,并意识其中可能存在问题。但她抱着“公司运营几年了,规模这么大,员工这么多,肯定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选择了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2020年上半年,入职不到一年的小王就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本案中的小王其实已经意识到公司运营模式存在问题,但基于高工资的诱惑和之前没出事的侥幸心理没有及时抽身,像这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年轻毕业生不在少数。

(三)警惕身边的“传销组织”

笔者近期办理了一起传销案,组织者利用投资“虚拟货币”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参与人员缴纳数额不等的投资款后,组织者将该投资的收益分为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两种,静态收益类似于固定的“利息”,而动态收益则是按发展下线的人头数计算逐级返利的,包括各类名目繁多的各种奖项,如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福利奖等等。

这事实上就是典型的传销组织中层层返利、跨层返利的实质,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我们的当事人小田在毕业季找工作的过程中,无意中被好朋友拉进该传销组织,一开始小田认为这就是一种投资理财的行为,而且收益较为可观,便介绍身边的亲朋好友相继进来投资,殊不知就在这无声无息之中小田一步步踏入传销犯罪的深渊

传销的形式多种多样,本案中是利用虚拟货币投资的方式,其他案件也有以保健品、国学课程、消费返利等形式进行传销。但有一点万变不离其宗,即传销组织的产品、服务价格过分虚高或没有实际价值,其获利方式就是通过拉人头式的发展下线并从中获取相应的抽成利益。广大同学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贪图本不属于你的收益,天上绝不会掉馅饼!

三、自身法盲行为的法律风险

(一)不当提供银行卡、电话卡构成“帮信”犯罪

刘某为1999年出生的在校大学生,2020年办理休学手续后外出打工。在网上看到收购手机卡的信息后,办理多张手机卡出售给贩卡团伙。后为了尽快挣钱,刘某主动加入该团伙成为“收卡人”。至案发前,刘某收购、贩卖手机卡871张,获利人民币1.5万余元。其中一张手机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导致一名被害人被骗人民币35万余元。最终,刘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只需提供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一套银行卡能卖一千多块。只是卖个卡而已,警察知道了顶多教育教育。”不少大学生被类似的话术诱惑,如同本案中的刘某,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作为心智成熟的大学生,应该明白这些银行卡最终会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而倒卖银行卡的行为,往往会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有的甚至以上游犯罪的共犯论处。

(二)违规“代购”的背后可能就是走私犯罪

大学生金某得知现在可以在一些线上免税平台、海南岛线下免税商店等处购得很便宜的进口产品,他觉得可以自己购买然后再加价卖出去。于是与大学生林某商定开淘宝店,由金某等负责运营店铺,林某负责招募代购人员。林某将代购的身份证号码和船票号交由金某,金某等再从线上APP上选购商品并下单,后将下单信息告知林某,林某再组织代购人员提货、离岛。

金某、林某等组织代购人员套购免税产品,在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情况下,擅自在境内销售牟利,共偷逃应缴税额130余万元,该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能普通人印象中的走私一般带有“黑老大”“枪战”“跨国犯罪集团”“毒品犯罪”等标签,但事实上,一些购物网站上便宜的“水货”就是逃避海关监管私自售至境内的,而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是走私。上文中金某、林某的走私行为更加隐蔽,因为其没有积极的逃避海关的举动,从表面来看就是中间商赚差价的行为。

(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王某毕业后入职了一家珠宝公司,该公司销售的产品是仿造“卡地亚”“梵克雅宝”“宝格丽”等品牌的项链、手镯、戒指等,王某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微信、淘宝店接受客户下单,客户也知道这些饰品都是高仿。因为这些品牌的正品价格较高,王某自己也买过高仿品,所以她不觉得公司售卖高仿的行为有什么大错。她入职两年以来,个人的销售业绩达59万余元。

其实很多人生活中或多或少会购买盗版产品,相应地会觉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只是涉嫌民事侵权而已。但近几年,国家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前文王某的行为就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四、律师建议

前面梳理的法律风险都看明白了吗?笔者给广大毕业生们,提出如下几点tips,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求职前做好3个“通过”:①通过招聘网站、校招、人才市场、各大企业官网等正规途径找工作;②通过天眼查、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公司信息;③通过百度、知乎、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搜索公司评价;

2.入职后切记2个“不代表”:①薪水低、只拿固定工资、一切按领导安排工作不代表该员工不会被追究责任;②公司存续时间长、规模大、有营业执照、有相关资质不代表公司不会涉嫌犯罪;

3.对于两类公司的2个关注:①对于金融类公司要关注公司运营模式和财务状况;②对于产品销售类公司要关注产品是否为特殊领域产品,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4.一旦发现公司经营模式异常,尤其是诈骗组织、传销组织或者是制假售假的团伙,一定要及时抽身,切莫越陷越深!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争取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和自首,为后期的宽大处理争取相应的情节!

作者简介:

钱高平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

曾在检察院、监察委工作十余年;

2019年辞职从事律师,现在北京市盈科(南京)律所律师,骐骥刑辩团队创立人。

毕业季,求职中遇到骗子怎么办?

钱高平律师

周梦园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所实习生

毕业季,求职中遇到骗子怎么办?

周梦园

骐骥刑辩团队

“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办理刑事案件需要综合多种优势因素方能取得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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