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多部门推进法律援助 为特殊群体“讨薪”护航

融媒记者 薛思思 通讯员 王兆凤 葛 莉

近日,黄某拿到了拖欠近十年的工资,他难掩激动的心情,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感叹道“真好啊,真好啊!”

大丰区多部门联合成功帮助残疾人黄某讨回了多年的经济补偿金,化解了一起近10年的维权纠纷。黄某家庭极度贫困,母亲80多岁,哥哥是盲人,全家是低保户。2011年,黄某因交通事故致肢体三级残疾,当年5月15日,黄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黄某于2011年5月15日起离岗休养,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其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但实际上,在黄某离岗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并未按时发放工资。

2017年8月6日,用人单位向黄某送达《关于对黄某等同志解除合同的决定》,以黄某不能胜任公司的岗位安排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后双方就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赔偿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而引发纠纷。2018年4月18日,黄某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黄某行动不便,仲裁委一直未安排开庭。2020年7月10日,黄某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多部门推进法律援助 为特殊群体“讨薪”护航

经审查,区法律援助中心认定黄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迅速指派了专业能力强、有丰富经验的江苏钟山明镜(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干明承办此案。丁干明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到黄某是残疾人行动不便,他决定与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到黄某家中提供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援助手续。

黄某因上次提交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鉴于某些特殊原因长时间未能安排开庭,对法律及办案机构缺乏信心和信任,存在一些抵触心理。为此,丁干明和工作人员耐心解说,晓之以法,稳定了他的情绪。完善委托手续后,丁干明立即与仲裁委联系,提交委托手续及指派公函,经过多方协调和相关部门支持,仲裁委决定立案并定于2020年8月5日上午开庭。

庭审中,当事双方及其委托律师围绕被申请人是否拖欠申请人的工资、被申请人是否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被申请人是否应该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争议焦点提出代理意见。最终,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和待通知金合计25800元。至此,这起近10年的讨薪纠纷终于成功化解。维权过程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次上门服务,通过绿色通道让特殊人群维权“一次也不用跑”。

自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大丰区多部门将“法援惠民生”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更加注重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坚持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优先,指派政治素质强、办案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维权服务。

同时,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在区残联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律师每周二上午到站点值班,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掌握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求助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援助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积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开展法律援助讲座和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4-23 06:30
下一篇 2024-04-2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