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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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律师出入法院、法庭无需进行安检,实际中不需要安检的有多少?”

“有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平台,关键是怎么让调查结果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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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为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3月21日上午,湖北省律师协会正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并举行揭牌仪式,同时邀请行业代表就“两个中心”建设提出建议。

活动现场,如何发挥“两个中心”实效,畅通有关部门联系渠道促进调查成果转化等成为代表们热议的焦点。

“我们讲维权,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护什么权。”作为首位发言代表,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汪少鹏指出,维权应当是一个广义概念,律师正当执业权利权益遭受损害,中心均应当予维护。

湖北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汪少鹏举例说,按照有关规定,律师进入法院享有专门通道,无需进行安检,但是现实中,各地各法院落实此项规定的情况并不理想,这实际上也是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侵害。

汪少鹏建议,应当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工作职责中,有关“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表述改为“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权益案(事)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进一步扩大两个中心有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范围。

“实际上每天都有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事情发生,只是表现程度大影响大小不一样,司法实践中漠视律师执业权利的现象大量存在。”湖北省律协理事、省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邓凡直言。

邓凡认为,省级律协部门可以将投诉受理查处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等的权限下放,授权各市州有关部门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调查处理,由省级部门指导工作开展。同时,通过召开公检法各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让其他部门了解中心对有关侵害律师执业权利行为的查处结果,以正视听。

“通过调查后得出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的结论,但若是停留在纸上就是一张废纸!”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协监事长曹亦农认为,“两个中心”是否能发挥实效,关键在于调查结果的运用。

在曹亦农看来,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实际上是对法治的践踏。如果调查得出律师有问题,就要进行批评教育,但若是司法机关做法存在不当,有关人员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也应受到处罚。

作为行政机关代表,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处处长王运亮则更关注行政维权与行业维权的衔接问题。

“除了律师协会外,我们也承担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投诉处理的职能。从实践看,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后通过行政方式解决应该是最有效的,我们愿意承担起这个责任。”王运亮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行政维权和行业维权的协调链接机制,做到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各有侧重。

在王运亮看来,律师执业权利包含法定权利和倡导性权利两种,法定权利对应的是司法机关的义务,进入法庭的通道、休息室设备等则属于倡导性权利。对于不同的权利类型,维护的力度与方式亦有所不同。实践中,部分司法机关认为倡导性权利不属于强制性规定而不予保障。准确而言,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应该叫维护与促进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倡导性权利应属“促进”范围。

“行政机关也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职责和惩戒职能,这在两个中心的文件内容中应该有所体现。同时,要利用好大数据平台,有关网上维权、网上投诉问题的处理,要有相应的投诉须知。”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协副会长蔡学恩在发言中也提出。

全国律协副会长、湖北省律协会长岳琴舫表示,省律协将根据会上有关建议,对“两个中心”的职责范围及机构建设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有关通知下发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以及直辖市、神龙架林区司法局。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出席揭牌仪式,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张正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编审 | 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

✎来源 | 法制网

✎图文 | 刘志月、何正鑫、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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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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