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开离奇证明 律师法学专家纷纷质疑

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派出所开离奇证明】农民工周电军,自诉在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运成水泥制品厂打工期间被砸致残,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将水泥厂诉至法院索赔85万元。庭审期间,水泥厂却拿出一张辖区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称周电军是去水泥厂办理业务时受伤,并非水泥厂工作人员。这张证明不但受到原告律师的质疑,法学专家也认为,派出所没有职责和能力开具此类证明。

□案情

男子水泥厂被砸残

周电军今年42岁,河南省南乐县农民。据其自诉,2012年2月21日,他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运成水泥制品厂(以下简称运成水泥厂),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担任预制件制作工人,按件计算劳务费。

同年8月23日上午8点多,他被临时叫去帮忙将防撞隔离墩装车。装车时,超2吨重的隔离墩突然倾斜,砸在他的腿和脚上。工友当即拨打120,周电军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周电军的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胫腓骨上段开放粉碎骨折,右上胫排关节脱位,右前足开放损伤,右胫前皮肤坏死、缺损,右踝关节僵直。

周电军说,起初水泥厂支付了大约20万医药费。2014年,水泥厂表示想一次性赔付5万元,今后不再担责。2015年8月,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电军构成七级伤残(后运成水泥厂委托顺义区法医院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周为八级伤残),还需进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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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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