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大家最关心婚姻法问题系列(一)

作者:陈俊熹,广州王幼柏婚姻律师团队核心成员

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再到各种新出的司法解释,时代在进步,现实中的各种问题日新月异,法律也不断在变化调整。如果不是专业的婚姻律师也难以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更何况普通老百姓。另外,有很多人是在问题发生之后再找律师咨询,虽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预先的防控也是尤为重要。鉴于此,我们团队开设一个学习群供大家学习讨论,看过听过学过,总不会错过一些有用的小知识。接下来,我带大家看一下,我们5月份讨论了什么内容,而这里面可能有你想关心的问题。希望大家在分享过程中学习更多有关婚姻的法律与实践知识。(注:为保护隐私,以下聊天记录均属于二次创作,部分信息有所调整。)

群问题1:我可以要求对方中止探视吗?

团队陈秋娟律师回复:

民法典:大家最关心婚姻法问题系列(一)

总结:回复完美,看图就好。

群问题2:分割房产的价格一般怎么来认定?

管理员回复:

民法典:大家最关心婚姻法问题系列(一)

总结:群里人问问题比较多,难以回答清楚,在这里我再给大家补充一下。

第一种情况:双方确定房屋价值。一般而言,法院会让原、被告双方共同确定房屋的价格,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就按照双方的意见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是自行确定房屋价值,所以双方确定的房屋价值不一定是准确的,具有任意性。如何规避该风险呢?那就需要我们在开庭前事先了解房屋的价值,可以问了两家中介,了解市场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房屋价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瞬息变化庭审中找到方向。

第二种情况:竞价方式处理房屋。这种方式一般出现在双方想要房屋,然后同意竞价方式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谁要价更高,谁就取得房屋。

第三种情况:法院摇珠评估房屋价值。双方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让一方申请评估处理,由第三方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而这个评估的结果,法院基本上是会直接采信,毕竟评估价值还是比较贴合市场价值。(注:如果楼价发生重大波动,也是可以要求重新评估的,不过近几年这种可能性比较低)

第四种情况:判决份额。若原被告双方前三种方式都不同意,那么法院可能不确定价值,直接分割房屋份额。但这种方式一般不建议,这样的分割方式,你还需要另案起诉才能处理房屋,费时费力。

群问题3:离婚纠纷中,对方是精神病患者,如何办理离婚?

团队朱钊霞律师回复:

民法典:大家最关心婚姻法问题系列(一)

总结:想学好婚姻法,得多多关注我们团队原创文章,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该如何把婚给离了?

群问题4:请问我的孩子登记在别人的户口名下,我可以迁到个人户口上吗?

群友回复:

民法典:大家最关心婚姻法问题系列(一)

总结:其实我们很多客户都有问过类似的问题,但实践上确实存在跟群友所讨论的情况。有些地方可以仅凭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办理过户,而有些地方却不行。不同地方规定不一样,所以建议大家询问当地派出所了解迁户流程。

群里有很多问题,也有很好的回答。我抽取上个月部分问题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也欢迎大家入群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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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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