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濮阳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尹江波,坚守岗位15年

核心阅读:她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她该做的工作。15年坚守于法律援助事业,让她知道在基层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拥有使命感和责任感,顶得住压力、守得住阵地,有一颗奉献的心,敢于行动、甘愿付出,就一定会成功。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张晓娜 报道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能获得这等荣誉,心里是非常感动的。”2018年1月11日,对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尹江波来说,是一生中难忘的一天。

这一天,“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代表座谈会在京举行。尹江波作为入选的“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之法律援助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她在现场聆听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的讲话。

尹江波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座谈会上,郭声琨书记充分肯定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贡献。而她作为其中的一员,带着所有支持者赋予的厚望,感受到自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强大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今,心系法律援助事业十五载的尹江波,也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而她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也荣获了“全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等多项荣誉称号。

她和法律援助事业一起成长

2002年,尹江波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那时清丰县的法律援助事业刚刚起步,可以用“三个一”来形容当时的工作环境:一间办公室、一套桌椅、一个人。

工作上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东西。当时,清丰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更像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而尹江波就像是这个婴儿的母亲,虽然手忙脚乱、经验不足,但是她竭尽全力、浑然忘我地呵护着他,带着对他的热爱并与之一起成长。

在尹江波看来,基层工作不怕什么都没有,就怕没有信念支撑。她认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就是宣传。为此,她带着工作人员、法援律师,利用节假日上街头、进村入户,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宣传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尹江波牺牲了与家人团聚的休息时间,无论严寒酷暑,她都全力以赴地在一线坚守着,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让他们懂得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时候我就想,我一定要把法律援助宣传到像群众在危难时刻拨打110一样,有问题就想到找法律援助!我要把法律援助宣传到清丰县的每个角落。”尹江波说。这些年里,尹江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锐意进取、大胆探索。15年来,清丰县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成果也在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这些可喜的变化包括: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多;一间办公室建成了标准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成立了全市第一家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第一家设在监区内的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了在县法院立案大厅窗口设立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在武装部、妇联、残联、17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504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对全县504个村联络员和17个乡镇工作站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培训,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没有案件质量何谈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每天都是接待咨询、审查审批指派案件、卷宗质量评估等,平凡而忙碌。尽管工作内容琐碎,但尹江波的心里装着受援人的期望,眼睛里印着受援人的悲欢,她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服务。

尹江波接待的很多受援人都是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但她总能做到不厌其烦地予以解答。凡是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来访者,总是愁云而来,笑容而归。每年,她都会办理80多件调解和好、撤诉的离婚、赡养、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受援人的满意率达100%。

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中,尹江波积极协调清丰县法院,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保障了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获得刑事辩护的权利,有力地推动了全覆盖工作的开展。2017年,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532件。

随着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增长,尹江波知道如果案件质量跟不上,就会失去受益群体的信任。只有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才能取信于民,达到援助一件、宣传一片的效果,才能真正体现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宗旨。

在尹江波的坚持下,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由社会律师和专职律师组成的卷宗评估小组。她参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从形式上和实体上对案件的办理、卷宗材料的制作,制定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率达到100%。通过评估卷宗,对发现的问题向案件承办人及时反馈并提出需要注意和改进的事项。

尹江波用严格的管理标准有效地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也因此有鹤壁、南阳、开封、安阳、许昌、焦作、平顶山等省内多家市、县级兄弟单位前来学习、交流。

曾经有些人因为尹江波对案件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做法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用低成本来购买律师高标准的法律服务是绝对不可能的。在责任面前,尹江波岿然不动坚持原则,“没有案件质量,何谈法律援助!”她用自己的执着担当和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热爱,感染着办案律师、影响着同事,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受援人的信任。

坚守工作阵地守得住顶得住

令人欣喜的是,现在法律援助已经成为清丰县的金字招牌。这和尹江波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多年来,尹江波坚守自己的工作阵地,做到守得住、顶得住,保障了办案经费的规范使用和办案质量的有效提高。

工作中,她以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带领法律援助中心一班人,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

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尹江波的带领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教育。依托17个基层司法所建立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站配备1名站长3名工作人员,对辖区的贫困人群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在村一级,504个行政村每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1名,为辖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指引或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现在的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从当初的法律援助事业刚刚起步,没经费、没人员、没办公场所,变成了现在拥有一栋办公楼、一个优秀的工作团队、一个坚持做好法律援助事业永远不变的目标。尹江波也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个平凡的法律援助人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无限热爱。

那年入行还青涩,如今已然十五年。鬓边白发添几许,满腔热情献法援!这是对尹江波的最好评价。

这次北京之行,也让尹江波学习了各地优秀法律服务人的感人事迹。尹江波表示,2018年,她将带着感动和努力继续前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落实到各项任务上来,继续做法律援助事业的守护者,让所有法律援助受援人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原标题:“做法律援助事业的守护者”——记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尹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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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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