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解+云间执行”,一起跨浙皖股权转让纠纷案在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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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仅有合议庭一方“到场”的三方谈话在宿州中院科技法庭进行,执行法官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分别给当事人及律师发送短信,指示点击链接、下载云间APP,当事人及律师通过移动终端登录后,在线同频对话、充分发表意见,完整地参与整个调解过程。

本案系浙江某投资公司申请执行李某某等4名被执行人持有的滁州某房产开发公司1.4亿股权转让纠纷。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持有股权。2019年12月,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仅履行了960万元债务,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受疫情影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且筹措资金困难,申请给予一定履行宽限期。

执行法官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被执行人又位于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其生产、经营和偿还债务必然受到影响,且本案标的额较大,如果简单采取移送评估、拍卖,不仅费时耗力,更会延长申请人实现权益期限,加剧被执行人经营困境。为达到最佳执行效果,执行法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参与执行意见》,引导双方代理律师参与调解,协助当事人正确认识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结果,并促成双方再次协商谈话。

经过几轮反复磋商,案件最终在双方的电子签名中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个半月的债务履行宽限期。这是一次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宿州中院执行局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律师参与调解执行案件,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保障当事人生命健康、维护胜诉权益、推动复产复工的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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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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