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辩护律师吴丹红涉嫌炒作案件等违法行为被律协立案调查

劳荣枝案辩护律师吴丹红涉嫌炒作案件等违法行为被律协立案调查

据网传的一份北京市律协的立案通知显示,近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发函反映劳荣枝抢劫杀人案的辩护律师吴丹红在担任劳某某辩护人期间,通过微博“吴老丝”、微信公众号“天下说法”发表多篇文章及评论,涉嫌存在违规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的等违规行为,北京律协决定立案调查。

图文主要内容如下:

劳荣枝案辩护律师吴丹红涉嫌炒作案件等违法行为被律协立案调查劳荣枝案辩护律师吴丹红涉嫌炒作案件等违法行为被律协立案调查

京市律师协会

京律协立[2023]第146-1号

立案通知

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吴丹红律师:

近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发函反映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友邦所)吴丹红律师涉嫌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等相关情况,现该案相关材料已移送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称本会)处理、该函称,吴丹红律师在担任劳某某辩护人期间,通过微博”吴老丝”、微信公众号”天下说法”发表多篇文章及评论,涉嫌存在违规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的等违规行为。

经研究,本会决定对吴丹红律师立案调查,并追加友邦所为被调查人。请你们接此通知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会提交如下材料:

一、吴丹红律师本人书面申辩意见(由本人亲笔签字,并将电子版( Word 格式)发至……

二、律师事务所书面情况说明(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吴丹红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4页及全部注册页);

五、被投诉(调查)人情况表(见附件,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六、其他相关证据及材料(请将案卷或材料 pdf 格式的电子版一并发至……)。

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影响本会惩戒委员会依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友邦所及吴丹红律师应承担不举证、不申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如被投诉(调查)人需要提出回避申请,请认真填写《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回避申请表》(见附件),并随上述申辩材料同时报送惩戒委员会。如不需提出回避申请可不填写。

……

劳荣枝案辩护律师吴丹红涉嫌炒作案件等违法行为被律协立案调查

一网友在“徐光明律师”头条上的留言:“我看是苍天有眼呀!这样的四案七命案件,事实清楚,性质恶劣,当事人乔装改扮潜逃二十多年才被抓获,吴丹红之类的人竟然利用律师身份,洋洋洒洒写了足有二十多页的辩护意见书,不厌其烦地为其申辩,反常啊!究竟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是兢兢业业地执法而为之吗?我们静等事态的发展!”已经获得近200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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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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