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苦心留下遗嘱,子女为房产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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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享有房产份额进行分配。奈何老人去世后,子女为了遗产争吵不休。

基本案情

王大爷和李大妈共育有子女三人,分别为大王、小王、小佳。后因房屋征地拆迁问题,王大爷和李大妈和村委会签订了安置协议。按照协议,房屋拆迁后王大爷和李大妈可以获得140㎡的新楼房,且该楼房为二人共同享有。一年后,李大妈因病去世。2021年王大爷在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表示自愿将补偿协议中属于其享有的70㎡的补偿楼房财产权利与义务由女儿小佳继承。2022年6月,王大爷去世。后大王、小王、小佳三人就新楼房继承事宜协商无果,小佳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该140㎡房产的三分之二由其继承。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设立遗嘱并加以公证,该遗嘱合法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在前,法定继承在后。本案中,王大爷在遗嘱中明确新楼房1/2的份额归女儿小佳所有,余下的1/2的份额未有遗嘱明确,因此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而王大爷和李大妈共有继承人三人,即子女大王、小王、小佳,三人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对剩余1/2份额应当平分,即每人对该剩余1/2各享有1/6的继承份额。综上,法院判决小佳对涉案楼房享有2/3的继承份额,大王、小王对涉案楼房各享有1/6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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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主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形式。顾名思义,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由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而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进行处理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老父苦心留下遗嘱,子女为房产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在实践中,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以下不同:第一,法定继承是按法律直接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遵照被继承人生前的真实意愿;第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抚养情况来确定的,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进行确定的;第三,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在继承开始后,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在遗嘱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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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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