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牵头召开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

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牵头召开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

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牵头召开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

1129日,十堰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牵头组织召开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市看守所市律师协会,茅箭区、张湾区法院刑庭等单位负责人及茅箭区、张湾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陆庆华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牵头召开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陆庆华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驻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参会人员现场交流

市看守所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茅箭区、张湾区法院刑庭负责人分别就当前刑事执行关联工作的情况、需要协商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作表态发言。茅箭区、张湾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针对看守所安全和律师会见保障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分别就刑事审判、刑事执行中律师执业保障情况、问题和建议发言。

参会人员围绕与刑事执行相关的问题,以及具体解决方案、法律依据、内部规定作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工作中要理解支持,协作配合,依法履职,提高效率,共同维护监管场所正常管理秩序,确保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依法顺利进行,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陆庆华总结了参会单位在收押送押体检、己决犯交付执行、提讯环境设施、律师权利保障、办案工作效率、执行文书质量、在押人员表现评定等问题上形成的一致意见,对需要进一步协商沟通的其他分歧问题作了重点提示。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室前沿阵地作用,依法能动履职,行使好执法监督权 、纠正违法权及检察建议权,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畅通监所与各办案单位的沟通交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刑事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编辑/梁婕 审核/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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