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税怎么扣?不要再傻傻搞不清楚了,答案来了

近期听到小伙伴们的很多疑问,“为何每个月工资个税会逐渐增加?”“个税到底是怎么算的?”“忠诚奖如何计税?”,咱们这就详细为您解答。

一、2019年1月新个税法执行后,工资个税如何计算?

先来看个例子:A员工每月税前收入15000元,五险一金600元,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租房专项附加扣除)。他发现自己1月-4月每月扣税237元,5月扣税482元,6月开始扣税变为了790元。

为啥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每月扣税却不相同,而且越来越高了?

这里给大家讲两个关键点,大家就懂了。就是“预扣税”和“每月3个重新计算”。

实行 “全年收入累计计税”, 实际上大家在12月31日到来之前,都无法得知“全年总收入”。所以每月要进行“预扣税”。怎么操作呢?

每个月计算时,都先假定“已发生的每个月收入之和”=“全年收入”,在个税表中找出“对应税率档位”用来计算“应扣个税”。

到下个月,重新计算“累计收入”,重新找“对应税率档位”,重新计算“应扣个税”。此时重新计算的应扣个税=截止当前“全年应缴纳的个税总额”。

但是之前每个月都有进行“预扣税”啊。所以每个月算出来的“全年应缴纳的个税总额”应该减去 “前面每个月已经实际扣过的个税之和”,即为当月应该扣的个税结果。

回到A员工的例子,我们分别取2020年1、5、6月为例,计算个税:

(1)2020年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减除费用)-600(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15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79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扣除个税 = 累计应扣个税=7900*3%(税率)=237

(2)2020年5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5(在职5个月的累计收入)-5000*5(在职5个月的累计减除费用)-600*5(在职5个月的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1500*5(在职5个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395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应扣个税 = 累计应扣个税-2019年1至4月已扣个税=39500*10%(税率)-2520(速算扣除数)-237-237-237-237=482

(3)2020年6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6 (在职6个月的累计收入)-5000*6(在职6个月的累计减除费用)-600*6(在职6个月的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1500*6(在职6个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474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应扣个税 = 累计应扣个税-2019年1至5月已扣个税=47400*10%(税率)-2520(速算扣除数)-237-237-237-237-482=790

大家发现了吗,A员工在5月发生了一次“个税税率跨档位”变化,由3%增至10%,所以从5月开始,A员工会感到扣税增加。

看到这里为止,大家对于个税的概念清晰一些了吗?但是个税的金额怎么计算,是不是还有一点点的懵?那我们就需要详细讲讲理论了: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累计月数)-其他免税额(重庆可另享有400元/月)- 累计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累计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 -累计其他扣除

当月应扣个税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往月累计已扣个税

实际计算起来,大家还需要一个“个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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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终奖又是如何计税呢?

国家规定,到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年终奖),还是可以享受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到后面就没有这个优惠政策了。

为啥说是优惠政策呢?大家已经知道了,“累计扣税”的概念,就是用“累计收入”找“对应税率”。但是哦,每年能够有一次机会,只有一次机会,可以先将这次收入除以12,再找对应税率。也就是说,10000的收入,只用找833.3333(俺在无限循环中)的对应税率,再将10000对应此税率来计税。厉害吧!

来来,还是看个例子:一次性奖金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x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10000为例:10000/12=833.3333元,对应如下的月税率表,税率取3%;一次性奖金计税=10000×3%-0=300元

这个地方对应的税率表是单独的,长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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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以及申报途径?

1、子女教育享受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标准方式: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标准方式: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享受条件: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标准方式: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4、住房租金享受条件: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标准方式: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谁来扣: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5、赡养老人享受条件: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标准方式: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

6、大病医疗享受条件: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标准方式: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途径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或 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身份证注册后进行申报。

个税计算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条友们清楚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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