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绝付抚养费,拒付抚养费会成会失信人员名单吗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韶华

离婚率逐年增高,但不少宝爸宝妈离婚之后还是对孩子很好,毕竟不管是否能继续做夫妻,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不仅感情上,法律也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不,有位妈妈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上了“老赖”。

中牟县的冯某和石某于2011年结婚,2012年生育一子小军(化名)。2014年9月3日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小军由父亲冯某照顾,母亲石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但2016年9月以后,石某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016年11月25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判令石某于2017年1月30日前支付小军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抚养费6000、医疗费1200元,教育费6500元等共计1370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执行员贾慧政告诉石某,母子关系是事实存在的,她对儿子的抚养义务不因夫妻不和、离婚而放弃,如果不支付抚养费,不仅有害亲情有损人伦,更触犯法律,会受到惩罚。经调查核实,石某名下有一辆小汽车,执行人员决定扣押该小轿车。

重压之下,石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石某的再婚丈夫送来了执行款,同时承诺多给石某时间陪伴儿子,挽回亲情。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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