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友投诉
听友施先生2022年初在江都雅居乐江城雅郡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总价是161万元,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房价只有145万元,多出来的16万元是服务费,施先生不能理解。
据施先生介绍,买房时他先给对方打了16万元,第一次买房的他以为是定金,后来才得知这个钱是服务费。施先生不能理解什么样的服务需要支付如此高昂的费用。
记者追踪
16万元的服务费到底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
杨律师表示关于高昂的服务费是否合理主要要看有没有合同约定,有没有服务费存在的约定,消费者是否知晓这个费用,是否认可等等。而正常买房收取如此高昂的服务费是不符合常理的,如果对方没有提供相关价值的服务,是可以主张要求全额或部分返还的。
江都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地产分自销和代销,房地产有自销能力就自己销售,如果没有销售团队,也可以请专业人员进行代销,都是可以的,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必须在醒目位置说明是第三方在代销,而如果是第三方机构代销,必须在住建局备案。如果现场购房时没有看到这方面公示的材料或者提示,肯定是不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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