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回首——一个刑辩律师的成长记

一、进入律师行业是个巧合

2012年我从武汉理工大学毕业,没有留在武汉,而是回到山西,按照父母的规划,准备入职山西一家国企。遗憾的是,因为领导人的人事变动,最终我却没能进入这家企业。因为错过了求职招聘季,仓促之下,看到大同的一家律所招聘实习律师,我赶紧报名。经过简单的面试,我入职了。

人虽如职,可是内心却开始迷茫。因为做实习律师只是想临时找个事干,从来没想着入这一行。

每天早上,在去单位的路上,在我的迷你电动车上,无数次地问自己:我的路该怎么走?很快,就发现自己淹没在熙攘的人群中,不得不左右躲闪以避碰人群,索性将刚刚开头的问题丢在半路,第二天在相同的路上再次捡起又再次丢下,循环往复没个结论。

对比同学们的工作,我无法接受自己的处境:拿着和清洁工一样的工资出入在优越感非常强的人群中。在一座五线城市的一家新设律所里,做一个实习律师兼跑腿的工作。律所的业务很单一,案源依赖第三方保险公司,律师价值被低估,这是一份一眼望到头的工作,和我理想中的工作相去甚远。半年后,我向律所的领导提出辞职,他同意我的想法并且鼓励我:年轻人多出去看看,挺好。

二、选择黄河所,得良师益友

在来黄河所之前,我在某全国知名所太原分所实习了一段时间。这是一家主做非诉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带我的合伙人主做小微金融业务,也很愿意教我,甚至在周末给我们几个助理单独授课。在做非诉的过程中我逐渐明白,诉讼业务是非诉业务的基础,没有诉讼经验的积累和总结,非诉业务设计的条款就不牢固。而且非诉业务垄断在合伙人手中,青年律师只能仰仗合伙人发工资,很难出头。我当时所在的团队几乎没有诉讼业务,为了打好基础,我只能再次换所。

经过一番考察,我选择了黄河所。这是一家诉讼业务见长的律所,在山西规模属于第一梯队。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律师,被誉为山西律师界的黄埔军校。黄河所培养的很多律师后来成为律所的主任、合伙人,刑事辩护业务在山西绝对是当仁不让的老大哥,培养出来的很多律师在山西刑辩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入所之初,我就选择了刑事部,董杰律师是部长,我们都尊称为董老师。董老师以严谨、严格著称,做事一丝不苟。我参与的第一案就是宋利贪污案,董老师仅是去晋城会见就达四十余次。每次外出办案,我们早上六点天不亮就出发,晚上十一点多才能赶回来。惭愧的是当时我还没有驾照,全程八九个小时都是董老师在开车。办理期间案件的梳理、分析报告、辩护词董老师不知几易其稿,每天都加班到很晚。这些工作量即便是现在再想起来仍然是巨大的,董老师敬业专注的工作态度对我影响很大,是我的榜样。

我们这些新手律师被董老师安排工作时总是如履薄冰,生怕犯错被批评。然而严格之下,却是一颗对晚辈的关怀之心。董老师对我们除业务上的指导之外,私下里还关心我们的生活。甚至有一次在开庭时,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被告人)陈述完毕之后,董老师颇为赞赏,教我以后娶媳妇就按照这个形象和气质去选。这一有趣的故事被我编成一个段子贴在QQ的空间里自娱自乐。董老师人格峻洁,对利益分配总是先人后己。对于所里年终分配的奖金,董老师总是把大头分给我们,自己只留较少的部分。每每回想起这些细节,我总能感受到心间一股暖流涌入。

刑事部的办公室除了我们七八个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外,还有资深律师韩善瑾、高原等人以及已经开始崭露头角的青年律师许明侠。办公室氛围很好,我们这些年轻律师很有活力,负责给他们带来欢乐,他们也教我们怎么分析案情,怎么办理案件。

我以前在的律所里年轻人流动很大,而在黄河所,我们这一批年轻律师基本都留了下来,后来都成为了业务骨干,这都得益于黄河所当时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勇猛精进,成果丰硕的三年

如果把2012年-2013年看成我试错和入行探索的两年,那么2014年到2016年就是我精进成长并且成果丰硕的三年。

入行的第一课,是我明白了如何写辩护词。在办理刘爱明非法拘禁和受贿一案中,我给白涌生律师做助理。在阅卷之后,白律师让我先写一份辩护词。我交稿之后,白律师很不满意,说我没有写透彻。他当时说的一句话我印象深刻:“要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一条条的捋清楚,直到让法官完全明白”。再回看我之前写的辩护词,确实是冠冕堂皇,像是教科书式的文字,没有感情。曾经我以为辩护词就应该像教科书,像学术论文一样,用冷静的语言、不掺杂情绪的方式去写。到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律师要给辩护词去赋予生命的张力,写透彻,不但说服自己还要让读者动情、动心。现在我写辩护词,常常会自己再朗读几遍,如果觉得没有表达出内心的想法,没有动人心魄的力量,就会一直琢磨,直到提交法庭。

没多久,我和白律师又合办过一起宁夏的职务侵占案。在批准逮捕阶段,我们交了律师意见,也面见了承办检察官,陈述了不批捕意见,结果发现承办检察官似乎不为所动。在返回的路上,我们一直讨论检察官固执己见的原因。后来两个人恍然大悟:原来检察官混淆了侵占和职务侵占的区别。于是我们返回宾馆给检察院写了第二稿意见,再次和检察官沟通时,她也陷入了沉默,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再后来,这个案子没有批准逮捕。当事人释放之后办案单位再没有追诉的动作,按不构成犯罪结案了。由此可见,一份说理透彻的辩护词,需要在反复斟酌、交锋之后才有力量。如果说第一次写辩护词是从失败开始的话,这一次,我终于找到感觉了。

后来在办理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中,“掰开揉碎”式技巧得到了进一步的运用。该案五个被告人,四个自然人一个公司法人,我和专家段凡生律师为公司辩护。起初,我对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流程是完全没有概念的,所里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根据财税法专家薛建兰律师的讲解,我明白了案件的重要节点。

讨论会结束后我按照开会时专家们的分析意见结合案件经过制作了一张抵扣流程图,并发给薛老师指导。后来李飞主任让每个助理律师都写一份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律师意见,五份意见中,最终是我起草的意见得到韩丹英律师和段凡生律师的认可,并作为定稿交给检察院。可喜的是,这份意见也引起了检察院的重视,检察院的退补提纲是根据这份律师意见进行退补的。最终,在韩丹英律师和各专家的共同努力下,这起重大的虚开增值税案件获得了不起诉,以无罪处理告终。在这一案件中,我起草的意见能被专家认可,并对案件的扭转最终起到帮助作用,无疑是令人欣喜的,这也给了我莫大的信心。

作为刑辩律师,当庭发表辩护词是年轻律师独立的第一门槛,李飞主任给了我最好的示范。在办理田某东玩忽职守一案中,李飞主任平时只是听取我们阅卷的意见,根本没有像其他律师一样提前准备辩护词。开庭时,我就坐在他旁边,见他边开庭边记上几个关键词,在最后发表辩护意见时,却能一气呵成,没有任何停顿。以至于在庭后我根据庭审录音整理辩护词时,发现从这份脱口辩护照搬过来的文稿竟然不需要进行任何语言和结构的调整,表达逻辑严谨,动之以情,言之有理。

我第一次当庭发表辩护意见是在张某强寻衅滋事一案。这件案件是我和专家张生强律师合办,我们事前约定,他把握方向,具体由我来梳理,辩护也由我主说。写是一回事,说又是另外一回事。刑事开庭比民事案件开庭时变数更多,更难掌控。虽然我开过不少民事庭,但是开刑庭还是很紧张。张生强律师鼓励我:没事,你尽管发挥,有任何不测情况,有我殿后。庭后,张生强律师鼓励我:说的不错。不管怎样,有资深律师做后盾,最难的那一步走出去了,没搞砸就好。

再后来,在岚县杨某拴等上访村民被定寻衅滋事一案中,李飞主任指定我作为主办律师为第一被告杨某栓辩护,王永胜律师配合我。徐成厚律师为另一名被告人辩护,老律师刘刚也参加。庭审过程中,我抓住公诉人举证的逻辑漏洞反复提醒法庭,公诉人被迫当庭撤回一起指控事实。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狭小的审判法庭里,十余名被告村民站在法庭上已经略显拥挤,而旁听席上的村民更是将整个法庭围得水泄不通。有坐在凳子上的,更多的旁听村民都席地而坐。我记不得自己发表了多久的辩护词,只记得当时法庭很安静。除我辩护的声音外,没有任何嘈杂声。那一次,我表达得也很尽兴,发表完辩护词之后,只觉得嗓子干痒。后边的一个村民悄声说,章律师,我给你倒杯水吧。休庭后,审判长对我们说,辩护得很好,你们黄河所的律师就是厉害。走出法庭,一群村民簇拥着我们几人,一个劲地夸赞。一名请了本地律师辩护的村民也跑到我们这里说,他请的那个本地律师连五毛钱也不值。旁听的边素琴律师也对我竖起大拇指。回到住处,我和王永胜律师都特别感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那是我们第一次同时被审判长和旁听人员认可,也让我深深认识到刑事辩护的魅力所在。

从2014年黄河所开始,我参与了很多重大刑事案件的办理,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2015年黄河所开始评选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以来,我总共有十一件案例入选,仅2016年一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中就有四件是我参与办理的,可谓是收获满满。2014年到2016年期间,是我进步飞快的三年,用佛家的话来讲属于勇猛精进,也是我从事刑事辩护以来最幸福的三年。

四、重挫与重生

2017年开始我办理的案件似乎不再那么顺利,很多预期良好的案件,状况百出,这令我一度十分痛苦,连连感慨,刑事辩护太难了。

王某某一案是我从业以来用力最猛,投入最多的一个刑事案件,也是最让我心力交瘁的一个案件。他是我这些年来见到过的命运最为波折的当事人,得罪了当地非常有势力的人,被强行指控过共七个罪名,办案时间跨度长达八年之久,成了当地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的嫌疑人。在这几年里,我会见他不低于一百次。到现在,我已经不去计算自己到底会见了他多少次,所能做的就是不计成本地付出。

我开始接触这个案件是在二审,一审法院判他一个诈骗罪,一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两罪合并执行十四年六个月,这几乎是有期徒刑的极限了。二审时我和北京著名律师周金才共同办理,开庭审理之后,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2016年年底,重审一审开庭,两年的时间里我做了在当时堪称万全的准备,公诉机关也配置了三名公诉人,庭下还有不明身份的领导旁听。庭后书记员、陪审员和法警都对我称赞不已,书记员主动加我微信,发了很多赞许的话。法警也对我很热情,认为我讲得很清楚,他也支持无罪。于是我想当然以为案件成功在即,在QQ空间写道“如果这个案子辩护成功,我决定炫耀一下别人对我的夸赞”。庭后我会见王逸南,他也信心十足,没有了原一审判决的压力。然而重审一审结果令我捶胸顿足:两个事实竟然都认定为诈骗罪,刑期仍然为十四年六个月!

当初的反馈有多好,如今的打击就有多大。你辩护得再好又怎么样,结果还不是一样?我似乎听到谁在我耳边这般激进地嘲讽我。

下图为当时书记员(现在已经是法院某业务庭庭长)发的信息:

我永远记得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一个人失神地在大街上游荡,从不抽烟的我,香烟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眼泪止不住地往出涌。心中充满了不甘、失落、羞愧和无助的情绪。我想到了放弃,我只是个小小的律师,没有资源和背景,能走到现在已经不容易了。我开始为放弃找各种理由。但我不知道如何面对满怀期待的当事人和家属,我这样做就是在辜负他们的期待。

刑辩律师就像当事人的上帝,如果律师都没有信心,不去信仰法律,当事人又该指望谁呢?一个人的时候可以轻言放弃,但当你承担责任之后,就容不得你去放弃。就有责任有义务去帮助他们重燃信心。

对于这个案件,我始终坚持诈骗无罪的观点,这是我对案件的法律判断。可是那些所谓的背后势力却像鬼魅一样不断施加干扰。黑白不可能永远被颠倒,我就不信这些人能一手遮天!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突然间,内心涌出这样的声音。我开始给自己鼓气。想通了之后,我给家属打了电话,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重申我的判断,击碎他们悲伤的情绪,鼓励他们坚持到底。后来王逸南和我回顾起这段经历说“没有你,我早就放弃了”,听后,我百感交集。我第一次感到做律师,意义可以这样大,大过辩护本身。

重审二审期间,我不断争取和承办法官当面沟通。我当时遇到了一位好法官,他从不厌烦我的打扰,始终愿意听取我的意见,即便是否定我的观点。我得以不断思考承办法官的逻辑,尽可能地去搜集支持我观点的证据。期间,我阅读了最高院法官所有关于诈骗罪的著述,学习了所有主流法学家关于诈骗罪的书籍、论文,检索了所有被判决无罪的诈骗案例。从那之后,这一工作习惯我一直延续至今。

在漫长的重审二审等候开庭的过程中,一个诈骗罪无罪的观点说服了承办法官,另一起指控的事实我也找了《刑事审判参考》相似的无罪案例。为确保万无一失,我请李飞主任坐镇后援,一同辩护。一年之后,2017年底,重审二审法院终于认定两个指控的诈骗罪名都不成立,因王逸南已经被羁押两年十一个月,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决他两年十一个月有期徒刑,实报实销。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我长出一口气,如愿将当时准备炫耀的聊天截图贴在QQ空间里。然而心里却满是平静,对待这一赞誉早已没有任何感觉。于是我写道:【迟到的炫耀】重新回看别人对我的夸赞,已经不再有当日的喜悦。感慨万千:一时的得失、胜败不足以畏惧,唯有永恒之决心和毅力,方能盼得云开雾散。

判决书生效之后,案件背后的牛鬼蛇神,又开始组织力量反攻,在王逸南即将走出看守所之际,另立名目,重新拘留。但是我不再惶恐无助,而是暗下决心,在QQ空间写道:play once again,fight again(你再玩一次阴招,我就再打你一次)。案件又经过一审、二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如今又四年过去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我始终相信人间正道。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我赢得了各级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尊重,一位资深法官鼓励我:坚持下去,你们(律师)是中国法治的希望。

五、矢志不渝,做法治精神的星火传播者

前段时间我在某县检察院阅卷,案管中心的负责人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让我代为问候李飞主任。闲谈中得知,几十年前李飞主任下乡住在她们家,当初她还年幼,是受李飞主任启蒙学习了法律,如今已是检察院的党组成员。儿子姑娘都在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我不禁感慨,这不就是布施正道,薪火相传吗?

从2017年至今,五年的时间里,我早已不再留恋和沉迷于那些夸耀和赞许。我所在意的是,不去辜负每一个蒙冤者的期待,不去挫伤他们对法治的信仰,不去伤害他们对人间美好的期许。作为律师,也许我们能力有限,但是穷尽几十年蛮力,久久为功,做一个法治精神和传播正义的布道者也是不错的选择。

回首这十年历程,我感觉到自己不仅在业务上成长了,在心境上也超越了当初的自己。回首这十年,我在黄河所工作了九年,黄河所见证了我人生选择:择业、娶妻生子,从一个人无牵无挂到为几个家庭承担责任,从只关心个体,到为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九年的时间里,我犹豫过、坚定过,挫折过也醒悟过,逐渐成长、成熟。回首十年,在人生的上半场,选择黄河所,我无怨无悔。

今年是黄河所建所三十周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黄河所,共同做法治精神的星火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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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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