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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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方面要求和程序方面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

项目

解释

应符合立法目的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

考虑相关因素

行政行为要考虑相关因素

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相同情况相同对待

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

1)多种方式可实现行政目的,适用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2)具体行政措施与行政目标之间保持比例

符合自然规律、客观性要求和社会道德观念,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符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不违背善良风俗

3、行政应急性原则

二、行政法的渊源

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1、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一般遵循的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按照上述处理仍有冲突,按照下面的规则进行解决:

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适用冲突

①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2)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适用冲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适用冲突时,由国务院裁决。

4)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适用冲突时:

①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

②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三、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等除外)。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内部机构除外)。

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除外)。

2、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的特征: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

3、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

名称

举例

是否是行政主体

制定文件

国务院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

行政法规

国务院组成部门

财政部、司法部、商务部等

部门规章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等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铁路局等

没有规章制定权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等

不是行政主体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等

一般不是行政主体,但法律、法规授权时是行政主体

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但属于行政主体(授权行政主体),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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