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霞 做对得起良心的律师

因为看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律政佳人》,凭着对律师职业的向往,从30岁开始自学大专、本科法律课程,凭着一股狠劲和韧劲终于以411的高分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9岁的马慧霞实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华丽转身。她的励志事迹曾被《法制日报》《平凉日报》、平凉统一战线、民革平凉等报纸刊物予以报道,现为民革平凉市委员会委员,政协平凉市委员会委员,平凉市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理事,平凉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维权律师等。

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慧霞,执业多年来始终坚守不忘初心,执业为民的理念,积极参政议政,向政协平凉市委员会提交提案,并被多次评为优秀提案,她也被民革平凉委员会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15年办理徐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案件时,马慧霞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及单行规定,发现该案存在很多问题。在辩护过程中,对证据中存在及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了大量的辩护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中,马慧霞发现侦查机关认定柯某涉嫌贩卖毒品110克,其中80克证据不足。该案经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定柯某涉嫌贩卖毒品90克,以此提起公诉。马慧霞在法庭辩护中对其中60克证据不足发表了大量的辩护意见,被人民法院采纳,要求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后马慧霞对补充的证据认真分析,与原证据进行比对,发现补充的证据仍然无法证明柯某贩卖了90克毒品。最终马慧霞的辩护意见被采纳,崆峒区人民法院认定柯某涉嫌贩卖毒品30克,并以此给柯某定罪量刑。马慧霞说,我不是要帮助嫌疑人脱罪轻罚,而是让被告人得到最公正的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

“尽最大可能让受害人得到赔偿,让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判决不会导致受害人极其近亲属上访,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即使自己的利益受损也没什么。”马慧霞律师说。

2017年,平凉崆峒区某镇学生刘某在湖南某职业学院上学期间,因故被该校同学伤害致死,当地公安机关将该案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刘某的家人找到马慧霞,马慧霞和办案部门经过电话沟通,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年龄未满16周岁,且有自首情节,没有欠款劣迹等情形,将该案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对犯罪嫌疑人易某的定罪量刑给刘某的父母做了大量的解释。该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易某的父母只愿意赔偿3万元,刘某的近亲属当庭表示不接受,声称要将刘某的骨灰送至易某的家里,并将对该案的定性及将来的判决结果不断上访,要给自己孩子讨一个公道。

该案因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均为农村居民,赔偿能力欠缺,受害人家属拿不到赔偿,生活和精神均会遭受巨大损害有可能出现过激行为。为了让受害人能得到赔偿,马慧霞请求法院给嫌疑人家属多给一些时间,不要急于判决,该请求被法院采纳,案件庭审后调解了三个多月。2018年5月,嫌疑人家属最终凑齐15万元,要求刘某家属必须出谅解书才能给赔偿,而刘某家属嫌赔偿额过低,不愿意出谅解书。

马慧霞通过法官给易某家属做工作,让其放弃出谅解书的要求。在她多次努力下,刘某家属在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接受了赔偿,并放弃了上访的念头。该案的办理得到了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高度好评,说马慧霞是其见过的最负责任、最能为当事人着想的律师。

马慧霞曾被崆峒区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优秀巾帼志愿者”。2016年被平凉市妇联、平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凉市司法局评为“平凉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民革平凉委员会评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她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其家庭曾被崆峒区妇联评为“文明和谐之家”。

“大事难事出能力,顺境逆境出胸怀,临喜临怒出涵养,群行群议长见识”,这是马慧霞的人生座右铭,她说,她会遵循本心,做每一件事尽可能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法律,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国家和身边的每一个人。(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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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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