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先看案例,胡某开了一个惠普打印机专营店,向甲、乙、丙、丁分别借款5万元,由于经营不善,胡某无力偿还借款,于是将店铺剩余货物(价值8万元)以1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王某知情)。甲向法院起诉撤销胡某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成功取回财产。甲所行使的就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但并不要求到期,之所以不要求到期,是因为无论债权是否到期,所受的损害已经产生,如果等到债权到期,损害可能已经扩大甚至无法挽回。2.债务人主观上具有诈害债权的恶意;3.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诈害债权的行为;4.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即导致自己陷入无资力而无法清偿其债务)。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甲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必须以诉讼的方式行使,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债务人,法院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甲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时间的限制,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最长不得超过损害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5年。具体到案例中,甲应当自知道胡某低价转让财产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如果甲知道时已经在转让事实发生5年之后,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的撤销权将产生四层法律效果: 1.自法院依法撤销损害债权人之债权的行为之日起,胡某与王某的出售合同自始无效。2.受让人王某应当返还自债务人胡某处受领的财产,同时,由于王某支付了1万元的对价,可以请求胡某返还1万元的对价。3.胡某作为债务人,应当由其负担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4.对于甲所取回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甲、乙、丙、丁均为债权人,但是只有甲行使撤销权撤销了王某与胡某的合同,成功取回财产。不过,甲不能就取回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与应当与乙、丙、丁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如果拍卖所得价款为6万,则甲、乙、丙、丁各得1.5万。#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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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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