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律师——访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王金海律师

本网讯(口张远雪口王金海)近日,记者专访到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王金海律师毕业于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在部队工作了22年,海军中校军衔。2004年9月份,他从团职位置从部队退役之后,放弃国家安排工作,自谋职业当起了执业律师,同时他还是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不领工资)的农民工维权律师。

十几年来,他常年坚持为外来务工人员和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讨要工资和工伤待遇。据不完全统计,王金海律师平均每年为近百名农民工和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占他全部业务量的三分之二还多。为农民工和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调查取证难,费心费力,不仅不挣钱,有时还倒赔钱,他到底图个啥呢?

王金海律师说,自己是一名党员,每当看到因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投诉无门到市政府信访局上访,心里就很难受。由于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雇佣关系,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不受理,而农民工则无任何证据,到法院起诉也无法立案。自己是农村长大的,知道农民工不容易,一年到头就指望着这点血汗钱。家里的孩子等着交学费,甚至过年包饺子也等着他们带钱回家。

参加单位活动,与同事洗温泉归来出车祸,能不能申请工伤?

2011年2月19日,大连某连锁药房组织单位部门经理到瓦房店一温泉酒店洗温泉,第二天返回大连时,部门经理张女士乘座的轿车在沈海高速公路遇车祸,事故造成1死3伤,张女士身体多处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女士单位司机王某因超速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

张女士认为,当天是单位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其所乘坐的车也是单位安排的,应被认定为工伤,于是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工伤部门经调查后认为张女士的情况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伤,作出大人社工伤认字第201201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

张女士受伤后,单位停发工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请求安排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起诉大连市劳动局,要求撤销不认定工伤的行政行为,重新作出其为工伤的行政行为。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王金海律师担任困难职工张女士的代理人,将大连市劳动局起诉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认定张女士为工伤。王金海律师经调查后认为,张女士等人去温泉酒店的活动由该连锁药房总经理组织,乘坐的车辆也为其安排,是单位行为,有别于与他人相约游玩的私人行为。张女士作为该单位员工,参加休闲游是受单位安排参与的,该活动方式和内容具有集体活动的性质,这种集体活动除是职工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外,更是单位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单位组织的此项活动与工作存在关联性。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张女士不是去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是应同事之邀去休闲娱乐,因此不符合认定工伤的规定。

沙河口区法院采纳了王金海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认为是休闲旅游,与工作无关,继而认定张女士受伤不属于工伤不当,应予以撤销,并由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012年6月27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撤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并判决其重新作出张女士是否是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法院的判决后,重新组织调查,于2014年9月19日作出大人社工伤认字第201403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张女士经鉴定为8级伤残,工伤待遇20余万元最终由用人单位和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全部支付。

尽管是“民告官”官司,面对困难职工,王金海律师并未退缩,因为肇事司机已经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如果张女士未被认定为工伤,其合法权益就无法维护。

包工头被判刑无履行能力,法律援助另辟蹊径帮助农民工要到血汗钱

2013年3月份,包工头林某挂靠大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承包了一处建筑工程,林某雇佣李支国等21名农民工进场施工。到了年底,拖欠李支国等21名农民工工资70余万元。李支国等21名农民工在工地里辛辛苦苦干了8个多月活儿,到了年底一分钱也没拿到,就背着铺盖卷来到大连市信访局上访,声称如果政府不帮助解决就不走了。在大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包工头林某不得不为农民工写下欠条,并表示春节前一定兑现。

由于开发商没有现钱,把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屋抵顶给包工头林某,林某答应立即把房子卖掉用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没想到林某以89万元的价格将开发商抵顶的房屋出售后,人间蒸发,并未向农民工兑现工资,而是挪作他用。

2015年2月11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包工头被送进监狱,但农民工的工资仍没有着落,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王金海律师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们经开会研究后认为,某劳务公司是有责任的,因为包工头林某不具备施工资质,挂靠某劳务公司承包工程,往来工程款全部经某劳务公司账户,某劳务公司应当监督开发商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而不是由包工头代发。王金海律师代理人农民工将包工头林某挂靠的某劳务公司起诉到金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代包工头向农民工给付工资。

某劳务公司认为,其与包工头林某系挂靠关系,农民工手中的欠条是包工头打的,开发商已经抵顶给包工头林某一套房子,相当于足额给付的工程款,故其不应当承担工资给付责任;而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明确,包工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返还被害人拖欠的工资,农民工再向其主张无法律依据,遂驳回了李支宝等农民工的起诉。农民工们不服判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某劳务公司明知包工头林某不具备施工资质面允许其挂靠,存在过错,应当对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015年11月23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金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决某劳务公司给付包工头林某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农民工也从某劳务公司领取到被拖欠的工资。

王金海律师说,这个案件涉及21名农民工,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起群访事件,所以在包工头林某被减刑送监后,无赔偿能力,只能依照法律向其挂靠的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张权利。代理过程中一波三折,二级法院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但最终农民工胜诉了,拿到了血汗钱。

法律援助律师抽丝剥茧找到证据为农民工申冤

2015年5月份,包工头刘某挂靠某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张继和等20余名农民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某建筑工地施工,双方口头约定每天工资120元,包工头刘某每月均制定工资表,依照农民工的出勤天数、工资标准记账,并让农民工签字按手印,声称到某工程公司申报工资,等款项审批下来后再向农民工发放。转眼到了年底,包工头刘某申报的工资仍未下来,便向张继和等农民工打了欠条,之后便人间消失。

张继和等20余名农民工眼瞅着快过年了也未拿到工资,便到大连市信访局上访,要求政府帮助解决。由于农民工手中有包工头写的欠条,法律关系明确,不属于信访事项,大连市信访局向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函,要求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事项。王金海律师接到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派后,来到某建筑工程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账面上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因为张继和等农民工签字按手印的工资表非常齐全,难道农民工拿到工资后又来上访?

王金海律师告诉张继和等农民工,从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账上看,每个月都按时发放工资,有农民工的签字和手印。张继和等农民工得到这一消息后放声大哭,王金海律师从他们的眼神中读到确实未领到工资,在工资表上签字按手印完全是包工头刘某的欺诈造成的。王金海律师决定找包工头刘某调查取证,在张继和等农民工的带领下,王金海律师经过三天寻找,终于在一建筑工地找到包工头刘某,同时偷偷地将谈话内容录音。包工头刘某说,自己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单交给某工程公司后,该公司确实按工资表给他打了钱,但这钱还不够他垫付的材料款,现在某工程公司还欠他工程款,一旦该公司把全部工程款给他,他就按欠条为农民工兑付工资。

王金海律师代理张继和等农民工将包工头刘某和某工程公司起诉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包工头刘某给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某工程公司拿出农民工签字按手印的工资表,证明已经足额发放工资,并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拿不出向农民工打款的证据。王金海律师拿出与包工头谈话的录音,证明某工程公司虽然已经按工资表给付了工资,但钱是打在包工头刘某的账户中,刘某并未实际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工程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刘某,应当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连带责任。2016年7月4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包工头刘某给付拖欠张继和等农民工的工资,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工程公司不服判决,认为依照公司提供的工资表证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又安排王金海律师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1月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某工程公司不服,又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再次安排王金海律师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10月12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某工程公司的再审请求,农民工最终从该公司拿到拖欠的工资。

王金海律师说,这个案子代理难度较大,某工程公司的工资表来看,该公司是按月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有农民工的签字和手印,如果法律援助律师不去调查取证,法院很难判决农民工胜诉。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韩凌说,对于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不用农民工出具任何证明,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几年来,通过像王金海这样有爱心的党员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明显减少,加之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到社区进行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他们在打工过程中主意搜集证据,一旦通过诉讼解决胜诉率也特别高,由此也促进了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数量逐年下降。

历年来, 王金海律师先后多次获奖,2016年9月29日,获得司法部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这一殊荣辽宁省有七名律师获得,大连市仅有他一人;2016年12月,在大连市文明办组织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光荣入选“大连好人榜”;2017年12月10日,被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省优秀公益服务律师”;2018年3月,被辽宁省委宣传部授予“辽宁省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光荣称号,这一殊荣,在律师行业中辽宁省仅有王金海律师一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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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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