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文|王律法观

编辑|王律法观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第八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一种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主观上是否有过失

主观上是否有过失,要看行为人当时的客观表现,是否具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如果行为人当时在客观上,也不可能预见到这种结果,则不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只有行为人当时在客观上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这种结果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时,才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行为人对他人死亡的结果,虽然具有过失的心理状态,但没有预见到或者不可能预见到这种结果的发生时,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由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故意犯罪,故其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对可能造成的后果有预见能力,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时,对这一结果应如何处理?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预见到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行为是否导致了死亡结果

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作为,即积极地实施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如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

二是不作为,即消极地实施能够避免或防止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如对他人实施救助行为而不作为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在现实生活中,因行为人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和意外事件。如在意外事件中,由于自身疾病等原因引起死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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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虽然在理论上,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但由于主观认识因素和客观实际情况的影响,导致在具体案件中出现了多种认定上的困难。有的行为人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就认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有的行为人虽然预见了,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而导致了结果的发生。例如:一名工人在工作时,不慎将铁棍插入了机器中,被发现后被老板解雇。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该工人认为自己并无过失,只是由于不小心才造成了事故,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工人虽然没有故意伤人或非法拘禁的目的,但由于操作不慎而插入铁棍并插伤了机器,从而造成机器损坏;因此不能认定其对事故结果存在过失,因而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即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导致其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例如:某人驾车行驶途中看到前面有人倒在路中。由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他便将车停在路边。

事后查明该人因交通事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判断行为人对死者死亡的原因力大小了。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如果行为人认为该人是因车祸被撞死的,他应当预见到这一点而轻信能够避免,因而在当时情况下该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持放任态度

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持放任态度,是判断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重要因素。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否持放任态度。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行为人是否预见到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二是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时的主观心态。

如果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没有预见到,则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则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如果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既不预见,也不轻信能够避免,而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则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般来说,只要确定了上述四个要件中有一个或多个存在问题就可以将其作为犯罪处理。在具体案件中,还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判断。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否能够预见

这是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因为犯罪人的过失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结果发生,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当时情况下能够避免结果发生,其就不能构成犯罪。但在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时,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能够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则构成犯罪;反之,就不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所谓能够预见,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应当预见。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但在实际生活中,能够预见又分为应当预见和实际预见。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什么结果、怎样发生具有明确认识。因此,只有在实际预见时才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判定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过失行为都是发生在一定的公共场合,为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刑法对过失致人死亡罪规定了较高的量刑标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不存在过失行为,对其行为构成犯罪没有争议。

但对于一些危害较小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则存在过失行为。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从一重处断”原则进行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行为人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因其过失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对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可以适用“重处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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