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律师其实都是另一个律师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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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鱼私享会

作者:余朋铭

投稿邮箱:zhishantougao@163.com

首席内容官:智善爷爷(18995580086)

每一位律师其实都是另一个律师的渠道

我自己最重要的经历之一,是曾经做过一款叫『无讼合作』的产品,希望通过尽可能高效的方式,推动律师间的业务合作。所以过去几年,如何把『律师合作』这件事做得更好,一直是我最常思考的事情。

虽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的流通变得越发顺畅,很多有『中间方』的服务都因为某些平台的存在而陆续消失。但我的判断是,同行之间进行业务介绍、合作的状态,会在法律服务行业长期存在。这里面的核心原因,是因为法律服务本身的特点——信息复杂,决策门槛高。当一个客户遇到法律问题,除了上网找律师之外,一定会尽可能地先通过一个身边信任的人来推荐。这就使『同业合作』存在了可能。

只要『低频刚需』『复杂决策』这个前提不变,那么这种『依靠信赖的人进行推荐』的业务形态,就会长期存在。

事实上,根据我自己的评估,整个行业大约会有15%-20%的机会是来自律师间的合作。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认为律师最重要客户之一,其实是各种同行的律师。当你可以和尽可能多的律师建立合作关系时,某种程度上,你就多了很多业务合作的渠道与伙伴。

只是这个道理虽然很多律师都懂,落实到做法上,大部分律师往往还是随性为之,并没有主动去和更多律师建立合作关系。

所以今天,围绕『律师合作』这个话题,我想和你聊聊我的思考,希望可以给你带来启发。

01

为什么律师同业之间的合作会存在?原因无非三个——

性价比:有些事情我不想做(可以是因为地域,可以是因为其他,总之就是性价比)

能力:有些事情超出我的业务范围或者专业范围,我不能做

资源差异:有些事情依赖特定资源,我做不了

只要消费者不是信息透明的,只要律师之间存在差异,同业合作的空间就会始终存在。

事实上我发现,只要是专业服务领域,需要中间人传递信息、撮合交易的情况就非常普遍。背后的原因也很类似——很多FA会帮助创业者对接投资人,很多医生也会推荐病人去找其他医生,本质他们都是在做中间人的事情。

在商业实践中,中间人其实是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的。有本书叫《中间人经济》,其中提到中间人发挥了六重关键作用——搭桥,认证,强制,风险,礼宾,隔离。

类比过来,当A律师推荐一个客户去找B律师时,A律师发挥的就是中间人的作用。A律师帮助客户完成了『搭桥、认证』等相关的工作,同时也给B律师带来了价值。

所以在我看来,每一位律师其实都是另一个律师的渠道。而为了让律师合作可以更好地发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有足够多的接触点

有足够大的差异性

有足够强的信任感

然而我看到的情况是,很多律师既没有接触足够多的同行,也没有足够大的差异性,更没有建立足够强的信任感,自然合作无法达成。

所以相应的策略也很明确——作为一个律师,如果你想要和更多律师建立合作,那就需要:

频繁接触同行

强调自身差异

持续传递信任

我们一个个来讲。

02

第一件事,就是要增大接触量。

如果你有200个律师朋友,你们能形成非常强的互补(差异化),且他们都愿意和你合作,那么你的业务一定不错。

这里面的『200人』就是指的接触量。前端没有足够的接触量,后端做再强的转化也不行。

这也是为什么在律师这个行业里,只要你足够勤快,积累个小十年就总能有所成就的原因——因为这10年里你积累了足够的人脉资源,他们都有机会成为为你推荐业务的合作伙伴。

所以我上课也常常说,不论有没有商业模式,律师一定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动跑出去接触人,这些人不论是目标客户还是合作伙伴,接触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

只不过这些事情都需要主动为之,并且基于一定策略的——如果你是年轻律师,当你明白这个现实之后,就应该意识到:

如果我有意识地提高自己和其他的律师的接触量,那就有机会在更短的时间,积累更多的律师资源。

所以律师应当经常在同行面前做曝光,积累自己在同行脑中的印象。不论是在线上输出内容,还是参与线下聚会,都是增大同行接触量的基本做法。

只不过策略应该更加明确——你主动接触的这些人群,都是需要能有合作可能的,所以一定是和你有『差异』并且尽可能是影响力大的人群。

同时,在接触一开始,就想清楚自己能够给他们提供的价值,足够清晰地传递出去。

就比如我现在也在创业初期,那么投资人、媒体人就是我当前阶段非常重要的接触人群。我会通过各种方式创造和他们接触的场景(比如现在有个任务,就是在『在行』这个平台上固定约投资人请教)。

我通过向他们请教,建立联系,而我给他们提供的价值也很明确——我认识全国范围10000个律师,他们(以及他们周边辐射的人)有任何法律服务需求,都可以通过我来解决。

但仅有曝光量还不够,曝光是前提,但不是充分条件。简单地和更多律师接触,只是情感层面的交流,同业合作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你们之间需要有差异性。

03

第二件事,则是要强调差异性。

同业之间的合作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这个客户的事情我不想做,或者我不能做,这才有合作空间。

所以相应的,律师一方面要要主动和更多律师建立联系,另一方面,则是需要提炼自己的差异点。

这又会回到律师给自己的定位——即使面向同行,律师也应当主动寻找自己的定位差异——否则在其他律师眼中,你和我认识的其他律师看起来毫无差别,那我自然没有动力优先选择你。

而定位的关键,就是定不同。

在这件事上,我给你提供五个维度,你可以从这五个维度,提炼自己的不同之处。

1. 地域:你所在的地域(以及你在当地掌握的资源、能力),是不是有和别人有不同

2. 行业:你所专注的行业,服务的客户领域,是不是和别人有不同

3. 业务:你自己擅长的业务领域,专业方向,是不是和别人有不同

4. 服务方式:你服务客户的方式,提供服务的形态,是不是和别人有不同

5.服务结果:你的服务效果,服务结果,是不是和别人有不同

如果你是年轻的律师,你就需要尽可能地强调自己在『行业特点』『服务方式』这方面的差异(其他的往往需要实践积累,你不一定具备);如果你是已经有一定经验的律师,那么你就可以强调自己在『地域』『业务』『服务结果』方面的差异。

比如北京的嘉观律师事务所,就是取『北京』『行政机关』『结果』三个部分——

定位北京,专注服务政府单位

在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这两项业务上的结果保持领先

比如成都的股+团队,就是取『行业』『服务过程』这两个部分——

面向中小规模的创新行业的股权相关全流程服务 – 从架构设计到争议解决

服务过程是独特价值 – 有一套动态股权的股权设计方法

这些要素,都是他们在面向律师时,会持续强调的独特价值。

合作的前提一定是彼此之间有差异,并且让对方认知到你的价值——因而当你从上面提取出自己的差异点之后,就应当在上一段的各种曝光渠道里,尽可能明确地传递这些信号。

04

第三件事,就是要有足够的信任感。

信任的前提之一,当然是接触量足够多。这是信任的基础。 但是接触量多还不够,除了明确差异之外,接触的过程中形成『值得信任』的印象,也非常关键。

我在《律师给自己定位,需要回答清楚这三个问题》这篇文章里,曾经写过定位的三个要点。最后一部分,就是在强调『信任状』的重要性。

当一个客户在决策是否购买你的服务时,他其实是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的。为此,他会始终担心你的能力,是否和他预期的一样。为此,你就需要提前提供各种能够让他产生信任的东西,让内心确信选择你是没问题的。

这个道理放在律师合作中,也是一样。你仅仅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还不够,你需要想办法让他们『相信』。

取得顾客信任的方法非常多,我们在向顾客提供信任状的时候,一定是多种方法并用,尽可能打造一个立体的信任状。通常的原则就是三个——

1.权威证明:人们更相信权威,所以可以借用其他的信任桥梁,让权威来证明你。比如拿已有客户背书,和权威机构合作,在权威平台发言……这背后,都是基于心理学的从众心理。

2.自行验证:人们更相信自己看到的,所以需要想办法让客户亲眼看到。比如一位著名律师在发展早期,会把所有客户都约到周四下午见面,客户看到这位律师有很多人来咨询,就会更愿意相信这个律师很被认可,也就对他更加信任。

3.有效承诺:人们更相信愿意做出承诺的品牌。所以,提供前期的参考文件、免费试用、无效退款,都是通过做出有效承诺,提高客户的信任。

这些方法论在面向律师时也一样——提供权威证明,让其他律师可以自行验证,做出有效承诺,都是建立信任的基本方式。

讲到这里,我想你应该发现了——

其实面向律师和面向客户一样,每一位律师都需要想办法定位自己的独特价值,并且围绕这个价值打造自己的品牌,才能通过时间的积累,形成自己在『其他律师』心目中的品牌,从而建立『同业合作』的可能性。

05

其实今天想和大家聊的,就是这么一件事——

对于大部分律师来说,你最重要的客户之一,其实就是其他律师。在法律服务这样的专业服务中,同业合作会是长期存在的现实。特别是对于年轻律师来说,建立和更多律师的合作关系,是更可控的执业发展路径。

而你在面向客户时所考虑的品牌定位以及差异化,其实面向律师时也是一样。你需要——

唯有如此,律师间的合作才可以更好地达成。

希望可以给你带来启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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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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