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该把刑事案件判决书交给委托人或被告人的近家属吗?

律师应该把刑事案件判决书交给委托人或被告人的近家属吗?

合肥刑事律师

作者: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瑾律师

最近,我接到几位被告人近亲属的咨询,他们都想知道,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间,一审律师是否应该将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交给委托人(也就是被告人的近亲属)?他们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向律师索要一审判决书,一审律师拒绝将判决书的复印件给委托人,理由是判决尚未生效。我们知道,这个时候被告人的近亲属特别想拿到判决书,因为他们想更换辩护律师,而二审律师需要一审判决书了解案情和撰写上诉状。

我的回答是可以将一审判决书复印件或原件交给委托人,而且是应该一审判决书复印件或原件交给委托人,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上诉期限是10天,如果委托人拿不到一审判决书,就给二审律师撰写上诉状带来极大的不便,妨碍了被告人行使上诉权。因此,一审辩护律师应该拿到判决书后主动将判决书复印件交给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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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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